“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
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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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所长说到这里,看了一眼傻柱和贾张氏道:
“贾张氏!贾东旭!傻柱!”
“你们两个仔细听听条款,
是不是挺符合你们三个人平日的一贯行径?”
贾张氏和傻柱等三人被张所长说的条例给吓到了。
现在大家都是文盲的多,
即便不是,
最多也是小学念过几年,
初中生都算是知识分子了。
众人看向了贾张氏和傻柱,
这平日里贾张氏可没少辱骂他人啊,
而且四合院更是公共场所吧?
按照里面的条例,
傻柱几乎打遍了四合院不少年轻人。
傻柱关个十年都不为过吧?
傻柱结结巴巴道:“张所长,你说的是真的?”
张所长没搭理傻柱,继续说道:
“我国的司法,专门有个司法解释的。”
“你们院里乱起八糟的,我给你们普个法!”
“记住,你们院子里这里算公共场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