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1983》

1 第1章 余切的决定一(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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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最后一幕,富家女正准备和华弟结婚,然而华弟却在当晚搏斗中大脑受钝物击伤不治。

说明啥?

混黑不得好死嘛。

它写成小说会吸引人,不因为余切的文笔和润色,而因为符合了1983的政治正确:

当个老实人,别作死。

要是真有小混混看了小说,改变了人生轨迹,那我就功德无量了。

不求娶到港地富婆,至少不会吃花生米。

余切想到这里,使劲儿蹬了两腿自行车踏板!

“让一让!”

眼下万县城区遍布的大马路还没有出现,经过邮局的是一条狭长泥土路,时不时遇见少量客车、货车和自行车。

万县城区和乡村之间的运输更多依赖渡船或小型货车,长途运输则主要通过长江的水路航运。

本地人南下鹏城打工,抢到火车票之前得先抢到船票,哪怕是十年后,如果有冒险家去往魔都,得先祈祷水底下无数暗礁不让你船毁人亡。

这种现状,要等到三峡工程的提出,炸了从万县到临省的无数暗礁,才能够得到大幅改善。

这就是他现在的家乡,诞生过何其芳、刘孟伉的地方,如果把下边儿管辖的广大区县也算上,那还有个文坛大哥马识途。

作为小地方,此地似乎有点大帝血脉,然而,如今大帝血脉已有枯竭之势。

据他所知,四十年后,最有名的本地人是直播网红冯提莫。

文学?

四十年后还有文学吗。

去邮局的路格外漫长,天色渐黑,余切扭开手电筒取亮。

路灯?

别做梦了。

迎面的人不觉得他是远光狗,倒觉得他舍得用电池,天还没全黑呢。

白象牌电池两毛钱一个,两节叠起来才管三四小时,多么奢侈啊。

现如今,自行车是他家里唯一的大家当,不仅如此,家里唯一的手电筒也被借走,留给余切赶夜路。

余切是这个家庭的宝贝,也可能是这个县的宝贝。

1977恢复高考以来,他是这个小地方第一个上燕大的学生,消息迅速流传,身边的人都知道了,轰动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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