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不,不,他还有一位朋友……但也许那根本算不上朋友……
吱呀——
门被推开。
这一瞬间,林何锦以为自己处于回光返照的走马灯中。
或许哪里有神明微笑着叹了口气,让一阵栀子花的香风顺着窗户拂来,吹过林何锦浑浊的眼眸,吹过他苍老的手掌,吹过书桌上翻页的废稿,吹过……进门之人满头紫色凌乱的长发。
金色的眼瞳,曾被林何锦隔着屏幕、隔着报纸、隔着书籍……不止千次万次地注视着。而此刻,那双黄金般璀璨的眼瞳,清晰地倒映着他苍老萎靡的身影。
戴着黑色贝雷帽,鲜红长袍飘扬,俊美如紫玫瑰的青年依旧年轻,视线落定,唇角翘起,像一位降临人间,前来送走濒死之人的天使。
被诸神眷顾的主人公啊……他依旧俊美,依旧年轻,依旧灿若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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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有一瞬间,林何锦以为自己的心脏已经停跳。
“林何锦。”
单词从口中吐出,紫发青年精准无误地叫出了他,走到他的床边,手里拿着那本完稿,轻轻笑了:
“我的心脏长在右边。”
“我的故乡有一个传说。据说,心脏长在右边的人,上辈子是守候在病人床前,负责带他们走的天使。”
“所以,我来了。”
床上的老人颤颤巍巍地抬起手,欲要触碰,又怕是虚影。他张开嘴,巴巴地说:“司鹊·奥利维斯……?”
临到头时,什么都说不出来。
追逐了一辈子的人,塑造了自己三观与人生的人,居然在最后见到。司鹊依旧年轻如昨,而他已经垂垂老矣。
这是林何锦这辈子,第二次见到司鹊。
恍惚间,房间仿佛变成了那间金碧辉煌的宴会厅,年轻人慌慌张张地冲到俊美的紫发青年面前,抚摸着怀里的《生命女神洛塔莎》,红着脸,结结巴巴地问。
“——所以,《生命女神洛塔莎》的漏洞,到底……”
情景重合,床上白发苍苍的老人,张开干裂的嘴唇:
“——所以,《生命女神洛塔莎》的漏洞,到底……”
这是困扰了他一辈子的问题。
司鹊·奥利维斯垂下头,片刻后,他嘴角翘起,露出有些遗憾的笑容:
“……那是我的孩子,苏文君所写。”
“他太过叛逆,以我的名义发表了此文,所以才有那么多漏洞。世人见是我的笔名,皆疯狂吹捧,即使是极为显眼的漏洞,也以布蒙眼、以油蒙心,大肆夸耀。唯有你……唯有你能当堂走到我身前,询问我这个问题。”
“这世上百亿人,人人陷落于追名逐利与舆论潮流的浑噩中。林何锦……只有你一个人睁开了清醒的双瞳,张开了询问的嘴唇。”
“很抱歉,因为我与世主的一个玩笑,让你……困扰了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