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饿肚子会分散我的注意力。”
文森特敢对着梅林的画像发誓,要不是他现在状态不佳,山姆现在已经变成了猪头。
不过要偷袭一位法力足够跨洲际幻影显形,手拿魔杖已经有所防备,似乎还前途无量的成年巫师……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机会就在下周六,就在三把扫帚酒吧。
下午的练习非常顺利。
同样是5次,全都没有分体。
而且在结束的时候,已经没再像早上那样浑身发虚。
回到霍格莫德的时候,文森特已经披上黑斗篷。
“啧啧啧~”山姆第一次认真打量起他的装扮,
“大白天打扮成这样,也就罗斯默塔女士见惯大风大浪,不然你早就被抓进去了。”
“你在我这个年纪学会人体变形了吗?”
“切——”山姆撇撇嘴,“你小子就是个怪物。
现在才屁点大的人,法力都快有成年巫师的水平。”
濒死体验不仅能增强自身对魔法的亲和力,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速法力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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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特抬手点向脑门,“你听说过‘天才是1%的灵感加99%的汗水’吗?”
“要是真这么简单,天才也就不会是天才了。”山姆满脸鄙夷,
“少听这种安慰人的话,这个世界大得很呢。”
“那你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吗?”
“我管他是谁。”
“是你们美国的一位麻瓜商人说的。”
山姆忽然跟变脸似的,“哟——听着还蛮有哲理的嘛。”
文森特嘴角微微上扬,“其实他还有后半句:
‘但那1%的灵感最重要,甚至比99%的汗水更重要’。”
山姆稍稍扬起大脸,“这话我爱听,天才就是天才,不是靠努力就能追上的。”
“对,所以他注册了电灯的专利,成为那个在历史上发明电灯的人。”
“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