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叫我大卫~”
“我能叫你杰拉尔吗?”
“当然~”
“昨晚,你的。。演讲,让我感觉十分有趣~”
“大卫,你在纽约生活了多久?它是。。怎样的?”
“额。。你没去过纽约?”
“没有~”
“我只去过旧金山和洛杉矶。”
“你是什么时候去的?前段时间吗?”
“不~大概是九年前吧。。”
“哦~”
大卫歪着头想了想,说道:“那时候。。应该还是嬉皮士们最happy的年代吧?”
“哈哈哈~没错!”
“我正是那一次去洛杉矶,才知道了。。报纸上面说的嬉皮士,原来就是一群辍学玩儿音乐的年轻人~”
“呵呵~你概括的很准确。”
“怎么说呢。。?”
“我没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
“虽然,现在纽约也有一群自称嬉皮士的家伙~”
“但他们在我看来,就是一群颓废的毒虫、混混而已,称不上是那个时代的代表人物了~”
“哦?”
“纽约。。现在还有嬉皮士吗?”
“有啊!”
“他们都聚集在格林威治村以南的老城区,只要从街上经过,总会看到一些嬉皮士打扮的人,站在街边无所事事的闲逛~”
“我在酒吧里工作时,也经常能碰到一些来42街玩儿的有趣家伙~”
“他们有些人,总喜欢在喝了几杯后,向身边的人炫耀自己在南方某地。。”
大卫,很真实的讲述了自己在野火酒吧打工时,偶遇到的那些人,听到的那些事儿。
杰拉尔,从来没有听过这些人和事,对此也兴趣很浓~
两人就这样你一问,我一问的聊了大半个小时。
餐厅门口。
脸上写满了“我在生气”的丽芙琳,快走到了大卫旁边,气哼哼的坐下,瞥了眼向她微笑点头的杰拉尔,冷声对大卫道。
“你这个狗屎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