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观众席上的观众们,怔怔的看着台上的阿姆。
一时之间,竟忘记了思考。
完全沉浸在阿姆这狂风暴雨般的说唱当中。
连一些没接触怎么接触过说唱这种音乐形式的中年观众,都连番感叹了起来:
“这年轻人,这快嘴,确实厉害啊,嘴这么快的情况下,还唱的这么稳,难得,难得啊。”
“这随意编排,如天马星空般的歌词,也是够有性格的。”
“论创新这方面,尤其在娱乐业,米国人是真的强啊,这才一个开始,他都”
“以前我家儿子,天天抱着这种说唱音乐听,我还当他在听和尚念经,现场听了这个阿姆的歌,才反应过来,原来是我儿子听得那些歌的水平不行,而不是说唱这种音乐形式不行。”
“该说不说,这个阿姆确实好Man啊,音乐现场,也比酒吧里带劲多了,等下回家找女儿让他推荐几个说唱歌手去。”
……
舞台之上,阿姆见自己点燃的观众的情绪。
一些年轻的观众,戴着帽子,就摘下了帽子,对着自己挥舞。
没带帽子的,就挥舞起了手,做着嘻哈文化中,代表着respect(致敬)的手势,表达着他们敬意。
此情此景,让从大洋彼岸飞来,第一次登上《歌手》舞台的阿姆心中大定。
再也顾不得什么,别人说华国人偏向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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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时要注意什么,歌词要改成什么以免发生问题的事。
将一切顾虑抛诸脑后,直接一边不断变换着手势,一边唱起了他的原版歌词:
“那年,比尔还在做着米国总统。”
“莫妮卡还在和他翻云覆雨。”
”时至今日,我还是依然还是敢于说真话的MC。”
“只不过我极度粗俗无礼,残暴下流。。”
“惯用音律,嗜杀成性。。”
……
“精通这巧妙地,胡扯地,嘻哈的音乐风格。。”
“你一定不想参与,这充满火药味的《歌手》对决。。”
“小心我本田车后藏着的冲锋枪。”
“拒绝俗套的说唱,无关联的词我也赋予韵脚。”
“与此同时,我一边练习尝试高难度词韵杂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