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下我的人是一位巡海游侠,他自由、奔放、桀骜不驯又善良、纯粹、不求回报。
他是我对侠客的完美幻想。
最后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是……他竟然是我书的读者,甚至在得知我的身份后高兴的跳了起来,我仍然记得那一句让我铭记一生的话——
“元岁先生!我是因为看了您的书才决定踏上游侠的道路的!”
那一瞬间,从天灵盖之上一股奇异的感觉传遍全身!我一时间无法形容……我每一个毛孔都瞬间张开!我的心脏也跳动的越发激烈!
这一刻,我明白了……这或就是我想要的!
侠,什么是侠?侠又是谁来定义的?哈哈哈!或许我这个不善舞枪弄棒的臭读书的,在一些孩子小时候那会儿就是一位顶天立地的侠客呢?
这,或许就是我将故事写下去的动力……
我去不同的世界探索,去写下故事。
不知不觉,我依然行走在开拓与记忆之上。
但我无所谓,因为我一直在我的道上埋头前进,直到我来到莫罗星。
我看了看这颗美丽的、翠绿色的星球一瞬间就喜欢上了这星球。
我降落在了这颗还未脱离童年的星球,我在上面玩了一场为期三年的旅途。
我被城里的士兵追捕,认识了一位怪盗朋友。
当我说我想学学怎么偷东西怎么逃跑时他不可思议的问自己是不是脑子有病?
哈哈哈!我的回答一如既往,因为我想。我想去学,并不为了以后或者将来,只是我想。
之后我又走在了丛林之中被凶猛的野兽追着跑,也万幸我跟那位怪盗学了一手,不然我这位天才作家就要陨落了!
之后我又被一位猎人救下,他还笑话我说就这本事还敢一个人来林子里,我也哈哈大笑说因为这里很漂亮,氛围很好适合写下来。
之后这一路的旅途应该是有些颠沛流离,我在那三年里跟许多人结下了友谊,临走之时我将一个自己做的感应装置交给他们。
如若遇到绝境,可以将其捏碎我可以收到损毁信号,不管多远我都会赶来。
但我没想到那一天如此之早。
当我马不停蹄的赶到那里时毁灭的爪牙将魔爪伸向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我发布的委托无人问津,该如何是好?
……
那自己就当一次英雄吧。
我的旧友已经在抗争中逝去,这是我的过失,我没能来得及赶来和他们一起对抗这些烬灭祸祖的兵卒。
公司不愿意来救这个没有任何价值的星球。
我以全部身家发布的委托也无人问津。
很多人对我说,走吧,不用管了,我能做到如此地步已经仁至义尽了。
但我摇了摇头笑道【言出口,弃誓而不顾者,无义也;有余力,见义不勇为者,无勇也!我乃一代文人墨客,亦有自己的傲骨!】
说起来,我也几百岁的人了,早就不是什么小孩子了,但……哈哈,要是我灰溜溜的逃走了,不就等于长大后的我亲手杀死了过去的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