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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3章(第1页)

第533章

“大人,臣错了,臣愿听凭处置。”

林凡撤掉了宰相,随后,廉政司介入调查,赵良钤的一派党羽,全被拎了出来,参与这件事的地方官员,执行者二百余人,全被押送至城西。

随后,御史台以玩忽职守,故意杀人罪对二百余人提起公诉,送大理寺审讯。

显然,一般官吏无能造成百姓死伤,不会以“故意杀人”这种可能判处死刑的重罪起诉的,但这是林凡的指示。

在程序上,皇帝一般不得干预检查与司法,有的只是建议权,就算有再大的不满,也顶多是解散内阁,重选内阁成员进行司法。

但林凡在大宋的地位,一言以蔽之,就是“伟大的独裁者”。自古以来有不少官员互相勾结以制衡皇权的先例。

但面对林凡时,却没有哪个官吏敢造次,因为在林凡盯着他的时候,他会感觉到背后几亿民众的视线。

他拥有历朝历代的帝王从未有过的民意基础,只要振臂一呼就能发动全国百姓揭竿而起,把现在的朝廷扬了另起炉灶。

他们早就知道,林凡的权力基础不在于和这些官僚维系的利益,或是血缘上的关系,而是民心,团结起来的民心,是这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

林凡对御史台提出:建议以故意杀人罪提起诉讼,并建议在司法解释中增加:明知与上级政令不符。

为了晋升,政绩或其他私人利益,提出对百姓具有压迫性的强制措施,致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论处。

御史台便不敢不听,而法院也知道林凡的权威是不得违反的,该怎么判,法院心里自然有数。

在这次特殊的百官上朝中,林凡让女官宣读了对这些官员的处置。

直接参与强征土地的百余人被罢免,推行政策的知州,知县,行政长官五十余人,在当地弃市论处,三日不得收尸。

至于赵良钤及其儿子,岳父,也被论罪处死。

“宣读结束,各位可有异议?”

一位民政部官吏站出来,说道:“宰相只是受牵连,他虽有罪,但总体上为了家人遭受连累,判处死罪,是不是有点重了?”

“判死罪,就因为他是宰相。”林凡回答道。“我写在宪法里的是,大宋国,属于所有公民,我们的宗旨是要让全体宋人过上好日子。

我们的宰相,是要带头践行践这个理念,扎根于民众,为民众谋福祉,他的权力就对应着这份责任。

越是有权力的人,滥用权力遭到的刑法就该越重。

天下从来都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公道。

当官的滥用权力,致百姓横死街头,就是杀人,同样是杀人,只因你是玩弄权术去杀人,就不用偿命吗?

更有人用权力搜刮民脂民膏,将税收占为己有,没有将这些钱用于国家的建设中,这就是对百姓的亏欠。同样是欠钱,只因为你是官员,就可以不还吗?

断然不是,你们代表的不只是你们自己,还代表着整个官府朝廷的公信力,这就是在打我的脸,打大宋的脸。你们犯罪遭到的惩罚,就该比一般人犯罪更加严重!

杀一个人都可以偿命了,这些恶官杀了几百人,他们应该庆幸自己只有一条命可偿。

无论过去还是将来,都有君主为了私心,怕得罪某些人,为了利用某些人而包庇这些官员,就像赵良钤一样,他们的事我管不了,但自我这里,这绝无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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