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巨人开始的无限》

第一百八十章 三清的底牌审判永镇华山(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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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是谁,东王公啊。”

“那怎么能算仙凡恋呢?”

“那时,东王公也转世了,是凡人,七仙女确实是半仙之体,生在人间,本不该直接上天受封。”

“……”

贵圈真乱。

“那到底有多少神仙转世重修过,或者开小号,在人间乱搞?”娜娜嘀咕道。

怪不得三圣母不岔,或许在她看来,做过这种事的神仙又不止她一个,她只是被抓了典型,太倒霉了。

“不一样,转世重修,文曲星下凡,这些要么是处理公务,要么入轮回后已经失去神位,不算擅离职守,杨婵是任华山女神期间抛下职责,和凡人结婚生子,性质更严重。”嫦娥仙子解释道。

玉帝王母李靖他们都是特事特办,不像杨婵那么明显,直接触犯天条了。

这就好比权贵包养情妇不犯法,穷人嫖娼犯法一样,虽然有点扯淡,但法律上就是这样。

又比如,公费出行和贪污腐败,得看具体情况,也不能一概而论。

说的更直白点,这么做,不道德,但也不违法。

以王母为例。

她私自下界,幽会转世历练的东王公,生下了七仙女,这件事不道德,但不违背天条。

因为东王公其实是神仙,等轮回结束,就会真灵回归。

王母娘娘带七仙女上天受封,赐予神职,这也不触犯天条。

因为西王母,瑶池金母,天庭女主人,女仙之首,她本来就可以管辖三界所有的女修,决定谁能飞升,谁能受封什么神职。

你可以说她滥用权力,处事不公,但不能说她违背天条。

至少,不是直接违背天条。

李靖一家的情况,也好理解,那就属于战争动乱期间,特事特办,不适用于和平年代的法律。

总之,大家都有理由,有借口,不像三圣母那样,无可辩驳的就是触犯了天条,还是属于典型案例。

“杨婵,少逞口舌之利!你知道,我们的事和你的事根本不能混为一谈,你现在都还是华山女神,却抛下职责,和凡人私奔,生儿育女,只顾自己的小家,把身为山河正神的责任抛到脑后,这才是你今天被抓上天受审的最大原因!”

王母娘娘脸色铁青,气的站了起来,大声呵斥杨婵。

她也不完全是宣泄情绪,有理有据,指出了对方的失职之处。

天条是死的,人是活的。

怎么解读,还是得看人。

仙凡恋之所以是大忌,除了仙二代的问题,很大的原因就是神仙一动情和凡人婚配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例如,有的神仙不想自己的配偶老死,可能挪用天庭的资源去培养伴侣,介入人间修士的争斗,乃至干涉阴司运转等等。

牛郎织女,也是一起典型案例。

此界,牛郎织女,其实都是神仙,织女干活卖力,昊天就赏了个男神给她,结果两人沉浸在爱情中,后来连本职工作都不干了,玩忽职守,然后就被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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