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其实是有点生气的。
因为苏洵这合同纯粹就是压榨新人的霸王合同。
三千的工资,抽成就只有百分之五。
这不就是纯纯把新人当工具人吗?
练习生都不止于此吧。
别看还有抽成,绝大部分新人根本就没有多少机会能发歌。
而且就算能发歌,新人的歌又能赚多少钱?
所以这个抽成比例绝对很离谱。
可还没等他们发火,苏洵最后一句话又把他们干懵了。
随时解约?
而且还没有违约金。
这就相当离谱了。
要知道,一个经纪公司签一个新人,至少都是十年起步。
这已经是行业公认的规则了。
毕竟公司签人之后,是要花钱培养的。
如果公司在花了大把的钱,好不容易把人培养出来后。
结果合同到期了。
这公司不得亏死。
所以新人十、十五年的合同是非常正常的。
无非就是里面多了一些条件。
比如如果新人真的起来了。
可以要求公司换更好的合同。
如果起不来,那只能等合同到期,或者主动转行。
当然,一般新人合同都是公司掌握主导权。
可以随即解除合同。
而艺人掌握主动权,随即可以解除合同,他们还真的是头一回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