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这样想的,那闻三杀了两个人,开了荤,以后只怕胆子越来越大,咱们两个向来和他不对付,经常被他欺辱,难保未来不会被他杀死,倒不如先下手为强!”
三狗子倒吸一口凉气,什么玩意,你是什么妖精鬼怪上了李政的身,竟然这么勇?
怎么说呢,有种本来是小兔子,猛然间变成猛虎雄狮的既视感,反差太大了。
李政是什么人,心里百般机巧,但表面懦弱无能之辈,就差一股气,就能是和过往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其他人可能会看错李政,三狗子绝对不会。
他一直觉得,李政是个很厉害的人,不然,不可能从一无所有,健康长到大,不是每个孤儿,都有这样的能力的。
这也绝不是单纯用幸运就能解释的。
所以,他愿意和李政报团取暖,愿意和李政成为好友,甚至不止一次帮助过李政。
他相信,李政欠缺的,就是一点点时机,只要一个契机,就能脱胎换骨,改头换面,再非从前。
只是,三狗子是一万个没想到,这个契机来的这般快,这般急,李政的变化,又是这般大。
对付闻三也就罢了,防守反击不是不行,但先下手为强,这就显得李政和过往不同的一点。
“阿政,你说真的?闻三可不是好惹的,以前就是村里的恶霸,现在杀了人,只怕更加无法无天,而且手底下的人更多,咱们就两个,能斗得过他吗?”
孟昭笑笑,披头散发,乍一看,像是暗夜里的恶鬼,阴森恐怖,不过语气倒是很平淡,
“没谁规定,咱们一定要和闻三硬碰硬,我是忽然间想到一个主意,觉得不错,可以让闻三焦头烂额,只是这主意太阴损,拿不定主意,这才想来问问你!”
三狗子点点头,的确,他们又不是傻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那你是怎么想的,尽管说,咱们两个合计合计!”
孟昭道,
“我是这么想的,李瘸子上次分赃,和闻三闹得不愉快,得罪了闻三,而且,闻三杀了人,气焰更加嚣张。
莫不如,趁着今晚月黑风高,咱们宰了李瘸子,抢了他的家财,然后做出事闻三动手的假象,祸水东引。
这样,既能赚上一笔,又能给闻三找麻烦,打击他在村子里的地位,使得村里的人对他不满,同时,还能弄死李瘸子,一泄我多年心头之恨!”
可以说,孟昭所言,基本上就是三狗子偷鸡的翻版,只不过,从偷鸡,变成杀人越货。
三狗子有些犹豫,倒不是心存慈悲,或是对李瘸子不忍心,或是不敢招惹闻三。
单纯是没杀过人,心里有一层顾虑,不太敢于下死手。
“三狗子,我知道你没杀过人,但你记住,这世道,就是吃人的,你不吃人,就要被人吃。
咱们两个的处境相似,要是不心狠手辣,日后被人欺负到死,只怕都出不了头。
所谓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怕什么呢?
杀人比杀鸡,又难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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