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貌似生动的作案过程,其实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前半段是真的,后半段是假的。
真实的情况是,(被害人自述),事情源起于,赵振认为赵海在两人一起出去打工期间,私吞了他1800块钱工钱,还骗他说工头没给钱。
根据赵振的说话,1800块钱,当时都能买一个媳妇了,后来赵振也因为穷,一直没娶上媳妇,从而怨恨上了赵海。
案发当天晚上,赵振去杜女家的时候,赵海也在,并且还在杜女家过夜了,赵振“觉得杜女的丈夫外出打工不在家,赵海这样做很不好”。
当然,也可能是吃醋。
又加上想起当年赵海“私吞”了他1800块钱的事,这让赵振越想越生气,于是就回家拿了菜刀,跑到杜女家,对着熟睡的赵海头上就是一刀,……
由于害怕赵海的报复,同时也怕把赵海给砍死了,事发之后,赵振就把作案时的菜刀,扔在了村东小庙后的路边,然后回家拿了400块钱,骑着自行车,带着被子,逃离了家乡。
赵振也没有跑远,这些年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离家乡周围100公里范围内活动,这十三年,他一直是以捡破烂为生。
直到今年,他因为得了偏瘫无钱医治,才迫不得已回到了村里。
这就是事情的本来面目,被判死缓的赵海,非但不是加害人,反而才是真正的受害人。
他之所以被判死缓,是因为赵振在跑路的时候,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的去向,在他失踪四个月后,他的侄子去报案,说怀疑赵振被赵海给杀害了。
也巧了,事发两年后,其村里在挖井的时候,挖出了一具高度腐烂的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的无名尸体,之后调查部门就认定了,这具尸体就是赵振,然后就把赵海给抓了。
在审理的时候,赵海九次认罪,数次喊冤,多次翻供,直至“学会”保持沉默,最终他被定罪,判了死缓。
他当时的老婆,也被关在当地的一家酒厂,问她知不知道赵海杀人的事,说不知道就是用棍子打、罚跪、不让睡觉。
赵海定罪后,他老婆才被放了出来,但他老婆也吓坏了,出来后就跟他离了婚,生的四个孩子,也有三个被送了人。
杜女,这个赵海的老相好,也遭受了跟赵海老婆同样的待遇。
坐了十来年牢,当家人把“被害人”赵振死去活来的消息,告诉狱中的赵海时,赵海呆滞了半晌,然后就是嚎啕大哭。
由于确定已经死亡的“被害人”又出现了,当地相关部门只能对此案进行重审,并于今年五月八日,宣布赵海无罪释放。
同时,赔偿给了赵海五十万,另给予了赵海十五万的困难补助金,合计65万。
十五年后,贰零贰伍年三月,赵海病逝,终年72岁。
这里之所以重点提及赵海的事,是因为他是一个里程碑似的人物,正是在他的这件事之后,相关部门才推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等文件的出台。
当然,大家也不用着急,侦办赵海案件的六个人,因为刑讯逼供被判了五个,一个“失联”。
给赵海定罪的、审理这起案件的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全部被查,……
而这,也正是相关部门,不愿意相信,不愿意承认,“被害人”死去活来的真正原因。
因为,这是需要有人出来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