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沦为广宁城畸形发展的怪圈了。
没了秦风,这些百姓就没了精神支柱,连接下来怎么活都成问题。
如果宁王秦棣真要学,他只会偏离个十万八千里,最终将宁地搞的一塌糊涂。
就在宁王秦棣孜孜不倦的观察广宁城时,在外征战了半个月的辽骑兵,终于大胜归来。
六千身上依旧沾染鲜血的六千重甲铁骑入城,自然迅速引起宁王秦棣的注意。
“这就是老六的兵吗?真精锐。”
“铁甲上干枯的鲜血应该都是源自敌人,可见这一战没少杀人,而那铁甲上竟然只有划痕,质量这么高?”
“还有,这看起来明明大胜的样子,为何入城后没有任何欢呼?”
宁王秦棣根本搞不懂。
六千铁骑入城,换做宁地的任何城池,都足以引发轰动了。
可广宁城的百姓,依旧该干嘛干嘛。
最多也就是扫那么两眼,而后便是视若无睹。
“这未免对士兵也过于轻视了。”
宁王秦棣为这些百战将士感觉到不满。
甚至还拉住一名广宁城百姓,出声询问。
“将士们大胜归来,难道不该举城庆祝吗?至少也该摆些酒水迎接吧。”
那百姓扫了宁王秦棣一眼。
“新来的?等以后你慢慢习惯了就好了。”
“以往杀东胡人,战斗的可比这狠多了,再说你看铁甲都没破了,证明强度不高,没必要庆祝。”
“这就是日常征讨。”
广宁城百姓十分自信道。
只要甲没破,将士们的脸没沉下来,那就是没事儿。
而万一甲破了,有尸体带回来,那么事儿就大了,广宁城都不用辽王通知,率先进入战争状态,家家户户皆披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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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以前东胡有个强大的秃发部,就是习惯剔成光头的部落,给辽人带来了不少死伤。
后来呢?
等广宁城百姓全民披甲,连矿场内都找不到秃发部的影子了。
甚至整片东胡大地,都没有一个东胡人敢给头发剪短的,生怕被辽人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