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跟他不同的是,亚历克斯的父亲是一位工程师,母亲是一位护士长,是标准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
而亚历克斯之所以会变成一个正常美国人眼中的无耻混蛋,也是有着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因为他曾经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嬉皮士。
熟悉美国历史的都知道,一般涉及到爱、音乐、和平、反战、反传统、自然、瑜伽、大嘛、X解放这些词汇,人们通常都会联想到“嬉皮士”。
他们留着长发、穿着奇装异服,玩朋克摇滚乐、吸D、乱搞男女关系,用夸张的非主流打扮和乖戾的行为来昭告世界:看,我是嬉皮士一员。
但其实这并不是嬉皮士的真正内涵。
实际上,他们是一群心怀爱与和平,崇尚自然,热爱生命和大自然,拥有与人为善的本性。
然后在摇滚乐的催化下,他们自发组成了一个组织——嬉皮士。
他们批判政府对公民权利的限制,感叹战争的残酷。
无能为力的他们选择了自发的上街游行,发出他们的呐喊,他们向行人们派发鲜花,“向枪口里面插上鲜花”,用摇滚音乐和伤感音乐来表达他们的不满。
他们是一群极端另类的文化,政府支持什么他们就反抗什么。
政府支持战争,他们就反对战争,国家发展破环了环境,他们就宣扬保护环境,政府禁止抽大嘛,他们就非要抽上两口,向你证明抽大嘛不会变得更加暴力,也不会被黑叔叔QJ。
也正因为这样的极端反叛,遭到了大众的厌恶抵制。
这场辉煌的运动在1969年Woodstock音乐会达到巅峰后,嬉皮士运动迅速走向衰落。
在政府和传统的打压下他们开始自甘堕落,成为了反面代表。
而亚历克斯在父母以及周围人的不理解下变得更极端,你让他不要随地大小便?
我偏不,我非要当着你的面拉屎撒尿。
而这样的行为结果就是,他的父母和他彻底脱离关系,把他赶了出来。
很快来到了亚历克斯居住的房子,和他一样,是一栋老旧的公寓楼。
这栋房子是亚历克斯妈妈帮他租的,他妈妈知道儿子其实内心很善良,这一切不过是一种反叛罢了,她一直在等着儿子的醒悟。
“开门,亚历克斯!”
门好长时间才打开。
“你这个混蛋,今天怎么起这么早啊?”
亚历克斯可是一个身高一米九几的大胖子,满脸络腮胡子,脸型看着跟蓄了胡子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非常相似。
亚历克斯打开门之后,转身又躺回了床上。
姜森走进兰屋里。
这个房子比他住的要大了很多,有六十平米,屋里电视、冰箱、洗衣机录音机等电器应有尽有,不过和他房子一样,里面卫生状况非常差,一股酸臭味夹杂着鞋袜的汗臭味扑鼻而至。
不过罗伊的鼻子早已经免疫了,也是无所谓。
姜森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牛奶面包早就过去了,他看了看,找到了鸡蛋和火腿,看样子还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