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孙传庭听了这个无耻的理由,气得差点拔剑砍了延安府知府。
他苦心整顿了大半年的吏治,这征税的邸报一来,顷刻间就要化为乌有。
陕西各地压抑已久的贪墨之风,开始如雨后春笋一般,重新冒头。
无独有偶,在卢象升总督的宣府和大同,拿着圣旨的官员们肆无忌惮,打着为朝廷“征税分忧”的名义,大肆在民间搜刮。
去岁清兵入关,宣大的老爷们可是损失了不少财产,如今正好在百姓的头上补回来。
而卢象升对此也是无可奈何,他虽然爱民如子不假,但皇帝是君父,君父的命令他又怎么能违抗呢?
上行下效,大明朝的根基就这样被一点点蛀空。
很快,政令便下发到了真定府的获鹿县,知县杜逸凡对于如何加征,也有自己的一套法子。
他深知在这官场上没银子铺路,必定是寸步难行。
上司俞知府定下了三成火耗,他也不好公然抗命,只得向下加码。
在大明,有关具体饷银的征收,最终还是要落到各里甲的甲长头上。
因此,杜逸凡便派人通知各村里甲的里长,态度十分坚决:
“朝廷加征剿饷,乃是平贼安民之急需!”
“尔等身为甲首,负有催科之责,务必按期足额收缴!”
“若有刁民抗缴,或无力缴纳者,按律当由尔等包赔,此乃国法,不容徇私!”
所谓包赔也很简单,就是一种基层赋税连带责任。
只要里甲内有人逃税,那么缺少的税额将由里长承担。
这种制度,就如同悬在各位里长们头顶的利剑。
虽然他们在乡间也算略有田产、家资充盈,但也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之辈,自然不肯承担他人的赋税。
为了转嫁压力,这些里长们便开始花样百出的对下勒索。
在获鹿县三元里,里长贺朗便规定,凡是来缴纳赋税的农户,除了正项和火耗银之外,必须额外再交一笔“跑腿钱”。
对此,他甚至还美其名曰:催促、登记、汇总、解送等工作,都需要上上下下交接打点,所以收些利息也无可厚非。
如果有农户不肯交这笔跑腿费,贺朗便故意拖延,不给他登记上票,或者登记了却压着不上报。
农户们拿不到官府盖印的完税凭证,便是欠饷,随时可能被衙役锁拿问罪。
许多百姓为了早日了解这桩祸事,只能咬牙东拼西凑,甚至不惜借那月息五分的印子钱,也要将这笔钱交上。
说起来,这跑腿费也就三五十文,或许在老爷们眼中根本不值一提,但却是压垮百姓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这还不算完,征饷的最后一道盘剥环节,早就在县衙的户房等着了。
在缴完税银后,百姓们还需要在此开具“税银实收凭证”,才算走完了整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