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间的泥土带着潮湿的气息,风中又夹杂着树叶的味道,偶尔有一股血腥味儿,不知道是他身上的,还是别人身上的,毕竟从洛阳一路打来,他手上沾了很多人的血。
戴上面具,他是铁血无情的廖家军,见谁都要杀,但当他摘下面具的时候,他难免对四周的一切升起几分好奇。
这是他第一次到长安。
长安繁华,洛阳多金,那高高的檐角楼宇与细密的顺滑丝绸是他一辈子没见过的东西,他喜欢这里。
与此同时,沈识行又生出几分万般皆在手的豪情。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当今大陈幼帝无能,太后把持朝政,长公主荒淫无道,这三人于朝堂毫无用处,而他们的养父有勇有谋,才该是这大陈的王者。
而他,也不甘留在满是黄沙的城邦,他要到长安中来,也尝一尝葡萄美酒,美味佳肴。
他要留在这里,随他的养父一起,走上权力的巅峰。
——
沈识行是廖寒商收的第二十四个养子,时年不过十九,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被廖寒商委以重任,在洛阳杀了个七进七出,现在,正在向大别山挺进,去找廖寒商禀报军情。
这一路风雨兼程,再强力的人也有疲惫的时候,沈识行刚摘下面具缓一口气,身后马上的亲兵便栽了下去,“砰”的一声响,连地面都砸出一道尘烟来。
沈识行匆忙下马,与旁人一道查看,发现是这亲兵之前便受了伤,一路硬撑到现在,到了大别山,估摸是觉得进了大本营,心里一松,直接倒了。
“先在旁边休息,把他伤口处理一下。”
沈识行左右一看,正看见不远处有民宅,道:“带人进去。”
战争中的民宅,就是他们最好的补给点。
沈识行到民宅之中时,左右一扫。
民宅不大,泥与木材糊的墙面,几个木板盖上被子就是床,地上躺着几具尸体,算时间,已经死了几天了。
看到尸体时,意料之中的点了点头——这是有其他廖家军已经提前灭了口了。
他跨过尸体,准备在屋中找一点能用的东西先包扎伤口,但当他的铁靴落到地上时,他敏锐的听见了一点动静。
沈识行的眼眸闪着冷光,悄无声息的从靴子后拔出了匕首,慢慢接近发声点。
那是一个米缸,最普通的烧瓷,笨重古朴。
缸不算大,里面可以藏人,但一定不是强壮的士兵,沈识行上前,一脚将米缸踹倒。
米缸在地上滚过一圈,沈识行一眼望过去,正看见里面滚出来一团白。
后厨地方狭小,地面脏灰,越发显得滚出来的姑娘白皙柔嫩,乌黑的发鬓裹着单薄的肩,一抬眸间,一双狐眼勾魂,粗布拙荆难掩倾城颜色,泠泠的肤色像是一把雪,呼的一下埋在沈识行的身上,将沈识行冰了个激灵。
沈识行没读过书,不知道怎么形容她,只是觉得她像是山里的精怪修成了人形,手里刀几次握紧,又舍不得刺下去。
“你是什么人?”
他问:“叫什么?”
长安果然是个好地方,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美人儿。
那姑娘瑟缩着,柔嫩的唇被她自己咬破了,冒出来一点红艳艳的血珠,被他一问,似是被吓破了胆,哆哆嗦嗦的回:“宋、宋安安,这,这是我家。”
宋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