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能会有人问了:既然已经知道小潘尼沃斯不好对付,为什么不换个打击目标呢?
林肯心说那我能怎么办,难道去对付蝙蝠侠夜翼红头罩红罗宾罗宾搅局者遗孤和蝙蝠少女吗?
这个家里好像连狗都不太正常——都市兵王最多也就养个精英军犬。
○的,他家院子里养龙:)
19。
都市兵王之我是兵王家族一手培养出来身上自然有他们的影子。
服了,六边形战士数值爆炸,求策划重做一下职业平衡!
(挥旗)。emoji
20。
当晚我扛着一只双手交叉在胸前、形似木乃伊的利爪回家了。
是的,我就是这种毫无人性的卷王,亲叔叔也卷,卷死所有人,我绝对不满足带乐高积木回家。
要带就带整只天然速冻利爪给猫猫!(震声)
但不知道为什么,韦恩先生拼命后仰——他真的很讲究仪式感,哪怕小半个韦恩宅都已经化为一片废墟,他也要订购一张吧台放在废墟最高处,从容地享用手磨咖啡。
“我,我去叫蝙蝠侠。”
韦恩先生很害怕地狼狈跑开了。
我爽朗地大笑出声,然后把这只利爪怼到了低头猛喝咖啡不做声的提姆少爷眼皮子底下。
“您看,”我热情介绍:“这就是利爪杀手。”
21。
提姆屏住呼吸,同样疯狂后仰:“!!!”
所以施工队能不能明天瞬间就把韦恩宅修复完成?
有人快要疯掉了!
22。
蝙蝠侠从半塌不塌的走廊尽头冲了出来。
我若无其事地瞥了一眼他来的方向,那边似乎是书房。
蝙蝠侠站在我面前——他今天可好看多了,也不胡子拉碴了、也不大喊滚出我家了,他彬彬有礼,长披风垂在破烂砖块堆上,构成了一副非常哥谭的完美构图。
他看起来非常拘谨。
“你好,温斯特。”
蝙蝠侠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可以把那只利爪交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