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染民国》

第135章 屠卫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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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桑景云看来,男人为了反抗包办婚姻,伤害一个无辜的女子,这是不应该的。

比如这个屠卫巷,他和前妻实在聊不来,想要分开,这可以。

离婚应该是每个人都有的权利。

但女子生活不易,他即便离婚了,也该安置好前妻。

给前妻安排个住处,归还前妻嫁妆,再每月给赡养费,安排人照应着……若能做到这些,他倒也算个男人。

可现在呢?

这屠卫巷竟然让前妻在自己家做佣人。

一般人真干不出来这种事情。

桑钱氏道:“谁说不是呢?屠家不做人,那姑娘的家里人也不是好的,他们不想把那姑娘接回家,就任由屠家人糟践那姑娘。”

桑景云从桑钱氏嘴里得知屠卫巷前妻是个小脚女人后,对这个女人愈发同情。

裹了小脚的女人行动不便,没人帮忙,她是没法逃出屠家的,也拿不走她的嫁妆。

就算她逃了……外面的世道这么乱,她也活不下去。

她被困在屠家了。

“这也太可怜了吧!”

谭峥泓开口,他代入屠卫巷的妻子想了想,就觉得对方实在倒霉。

桑景云这时又道:“看来,报纸上提到的这个帮助吕丽娘的屠卫巷,就是美滋楼的屠卫巷,还挺巧的。”

她正想用东兴的笔名发文章骂屠卫巷呢,这不巧了么!

等他们将报纸仔细看过,谭峥泓就拿着报纸,去厨房找那个被阿兰带到厨房吃饭的小报童。

他把这两份报纸还给报童,让报童务必要退回去。

报童一口答应。

眼前的这个少爷不仅把他手上别的报纸全买了,还请他吃了许多好吃的。

这两份报纸,让他以后一直不卖都成!

这报纸本就不好卖。

桑景云在弄明白屠卫巷的情况后,立刻上楼,开始写文章。

这文章,是她用东兴的口气写的,大意就是,云景虽然把他写的文章的内容,写到了《一个士兵》这本书里,但好歹人品没问题,而且这么做,也是对他的认可。

这个屠卫巷,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屠家开的酒楼“美滋楼”,就会在做菜时加入罂粟,让食客对他们家的食物欲罢不能。

而像美滋楼这样干的酒楼有不少,赚的都是黑心钱。

东兴几乎是指着屠卫巷的鼻子在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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