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没动。
他说:“我不能拿别人的性命当筹码,奥利维娅。”
奥利维娅说行行行,真是莱恩以前把你教得太好了,哥谭怎么会出现这样的好人,跟——
跟什么呢?她没说下去。
但他说了。
“还有一个办法,我去杀了小丑。”
……
他尝试了几十次,或者几百次,去杀死小丑。
每次他以为自己做到了,可小丑总能再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你以为你能杀死我吗,亲爱的小赛里斯,你只是在做无用功,以及将无辜的人牵扯进我们的争斗。
他说你一边跟蝙蝠侠斗一边跟我斗,真够繁忙的,莱恩。
小丑说不不不,蝙蝠侠不会知道你的存在,我不会让他知道的——你要去求助他吗?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
小丑哼着歌,好像在说一件非常让人高兴的事。
哥谭有史以来最疯狂、最不可理喻的反派如此叙述:这是一件没人知道才有意义的事,毕竟亲爱的奥莉薇不会说出去。
……
他也翻车过。
可小丑没有再杀死他,只是让他吞下毒药、还给他染回了金发。一开始他会把头发洗回黑色,但后来他开始自己染成金色,省得小丑抓着他的脑袋往水里按。
毒素、受伤和混乱的活动时间让他的身体状况一点点变差,他一边逃亡一边计划,一边继续莱恩的研究,他想知道……他想知道这份研究能不能救莱恩本人。
奥利维娅说够了!已经够了!我们离开哥谭!
她快要疯了!
他说晚了。
他对奥利维娅说:“我想再试试,找到蝙蝠侠。”
最开始他向蝙蝠侠提供过情报,通过温蒂,或者犯罪巷的小孩,或者西德尼。但那并无用处:蝙蝠侠无法永久性地阻止小丑,而小丑不会让他见到蝙蝠侠,也不会让蝙蝠侠知道他的存在。
就像一个游戏的隐藏规则。
一旦他打破规则,小丑就会告诉他:这些人因你而死。
他不会听。
但他不愿看到生命的消逝。
他制定了计划、骗过小丑、骗过哥谭的帮派,也骗过了GCPD的警察,最后找到了蝙蝠侠。
可就在那个时候,奥利维娅告诉他:我杀了莱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