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他来的出租车居然还没走,他跳上去跟人说去酒吧。
一到酒吧门口,他火急火燎地往里跑。
酒吧门大敞四开,里面空无一人。
他直奔二楼,踹开余醉的房门,闯进更衣室。
更衣室里竖着一整排三四个大衣柜,他挨个打开,推倒,推到最后一个怎么都推不动。
他找的就是这个,抬脚就踹。
踹不开就踢,踢不开就拿肩膀撞。
柜门“砰”一下弹开,里面没有衣服,全是黑漆漆的枪械。
他拿了把枪,又拿出捆登山锁,烟雾弹甚至手榴弹,看到什么拿什么,不管能不能用得上。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去把人家酒店给炸了,但陈乐酩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要干什么。
他只是不能接受。
他受不了,一丁点都受不了。
他不觉得哥哥搂着别人去酒店是要干什么。
偷情?上床?根本不可能。
这件事离谱又荒谬。
但光是“哥哥搂着别人”这几个字这幅场景摆在眼前他都受不了!
他哥这辈子,三十年,上万个日日夜夜,千万个分分秒秒,就没有对除他以外的任何人亲密过。
他哥只搂过他,抱过他,亲过他哄过他,只对他疾言厉色过,又无可奈何过。
天底下所有情侣之间能做的不能做的、兄弟之间能做的不能做的,家人之间能做的不能做的事,他哥都只能和他一个人做。
而不是把手臂横在哪个男人女人,活的死的,任何东西的腰上,那么亲热那么宠爱地搂着。
陈乐酩好气又好恨,难受得喘不过气。
根本不用余醉真去做什么,就光着那样一副画面横在脑子里就够把他的脑浆子给炸了。
他单手撑着柜门,呼吸越发急促,跌在地上。
柜子底下滚出个竹编小盒子。
他眼眶发烫,把那盒子拿出来,里面装的全是丝巾。
他送给哥哥的丝巾。
从小到大,他们每次分别超过三天,他都会要求哥哥提前一礼拜戴上这样的丝巾。
白天戴晚上戴,直到戴得丝巾上全是哥哥脖颈间那股好闻的苦薄荷味。
然后哥哥离开,丝巾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