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陆的笔友,他的这些歌还是阿敏帮他找公司发表的,阿敏也能赚点辛苦费,人家还是北大的老师呢,北大你知道吧~”
老鬼明显一怔,又问:“写这首歌的人叫什么啊?”
“阿明啊。”
“阿明!”老鬼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乖孙在跟自己的通信的同时还成了阿敏那丫头的笔友,还通过阿敏发歌赚钱。
为什么他不找自己呢?为什么宁愿让阿敏赚这个钱也不让自己赚呢?是担心我找不到发歌的门路吗?
魏明:对啊,你看着就不像是很懂流行音乐的样子。
不对!老鬼突然想到一种可能,脸上立即露出慈祥的笑容,自己好像懂了。
虽然阿敏才13岁,但性格温柔,长得漂亮,而且再过几年也可以拍拖了,而自己孙子也才19岁而已。
合适,太合适了!
“阿芬啊,你以后还是不要叫我阿鬼了,就算不叫鬼伯,叫一声鬼叔也是应当的吧。”
周妈妈哼了一声:“死阿鬼,占我便宜是吧!”
收工之后老鬼还逛了一下音像店,买了一盒《溜溜的她》磁带,因为这首歌已经很有名气了,所以直接以此为专辑名。
听音像店老板说,卖的相当不错:“我都打电话补了两次货了,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卖的国语专辑了。”
而能卖的这么好,魏明的五首歌功不可没,尤其是《溜溜的她》和《梦驼铃》这两首,在香港电台上点播率很高,张明敏现在再出去唱歌价格翻了好几倍。
老鬼买了磁带回去还没听,又收到了孙子新的包裹。
他先把收录机打开,一边听歌一边拆包裹。
这小子真是太能折腾了,写了这么多歌,又写了一篇小说,叫什么《古今大战秦俑情》,让自己帮忙投稿。
哼,有本事找你的阿敏啊。
老鬼想着,已经开始翻看起来。
和《自古英雄出少年》相比,这一篇虽然不是武侠小说,但创意更优秀,故事更奇诡,看的老鬼都有点欲罢不能。
虽然爱情戏份占比有些高,但忍一忍就过去了,他就想看蒙将军吃完长生不死药活到现代的奇遇。
其实魏明真想过让阿敏帮自己发表的,她这么爱看言情小说,应该知道这种故事发到哪更容易过稿,说不定看完之后还会成为自己的书迷呢。
不过想到阿敏也就是个中一学生,帮自己投稿歌曲已经很辛苦了,学业重要,所以就还是苦一苦老爷子吧。
这次他有经验了,没提稿费让老爷子随便花之类的话,不过等稿费寄给自己,如果自己买了画还有富余的话,倒是可以寄给老爷子一些。
因为是同时给两人邮的包裹,所以这会儿阿敏也正在拆包。
让她惊喜的是,阿明竟然真的会画画。
他说:“上次发完信之后才发现小说里夹着一幅我的画像,画中男子虽然比我差点意思,不过阿敏你还是有些天赋的。”
阿敏耸耸鼻子:哼,臭屁!
不过她的画确实不如照片好看,就是不知道真人跟照片比哪个更好看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