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炉,炼尸,炼诡,炼仙!》

第166章 剑道真解(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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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有三样东西,乃是身份的象征。

一是官袍。身着官袍,便是一县之主,一县之父母,庶民见了要跪拜行礼。

二是圣旨。圣旨乃是县令受任的证据,上有写某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任职某地县令,任期满,回京述职。

三是官印。官印,加盖文书,通关文牒,诸多事务,皆有用到。

这个时代,因为没有“身份证”这种东西,普通人出门,需要一个最核心的东西,即:路引。

没有路引,便是流民。

到了某地,就相当于没有身份证,办不了住宿,买不了东西,卖不了货物,打不了工,只能去做黑工。

而路引,分了好几个级别,若是单人出行还好,只需里长之流,加盖公印即可。

可若是多人出行,如镖局走镖,商队走商,超过十人,那便需要县令加盖官印。

这也是为了防止山贼流寇,乔装打扮,偷袭城池之类的。

毕竟这个时代,消息极其闭塞。

这些人,便是来办路引的。

事情不复杂。

观察了一会儿,见师爷能处理,陈力便不再过问。

而是将目光,落到县衙门外,一群“流民”身上。

这群流民,一个个衣不蔽体,面黄肌瘦,两眼无神,看得出,饿得不行了。

之前他见过的那两具尸体,就是来自这群人。

他们是来“卖身”的,乃是因为村子受了灾,活不下去了,所以全村的人,准备集体“卖身为奴”。

大唐律法,良民卖身者,需县令审核,加盖县印。

这主要是为了防止逼良为娼、逼民落草的事情发生。

毕竟不论在哪个时代,“人口”,一直都是资源,而世家门阀,若是过多的把持人口,便会养奴为患,最终形成私兵,谋反叛乱。

故,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允许良民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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