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的品味不差。
岑衿觉得自己应该是被当成芭比娃娃养了。
他们似乎都很喜欢给自己搭配衣服。
张嘉述是,谭鹊也是。
谭鹊虽然看上去和他差不多高,但岑衿穿上谭鹊的衣服时,还是有些宽松。
具有光泽感的丝绸面料,配以精致的珠片或刺绣装饰。
领口和袖口采用蕾丝或薄纱镶边,一件简单的衬衫,却做得华丽又精致。
“还不错。”
谭鹊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他见岑衿出来了,便将手机放下,把正在处理的事务扔到一边,欣赏起来。
岑衿坐在他旁边的单人沙发上,松了松领口,然后开始系着领口的绳子。
“我来。”
谭鹊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手指拂过岑衿的手背,拾起那两根细绳。
岑衿收回手,放在腿上,抓了抓刚被碰过的地方。
这时候,有人敲响酒店的门,站在沙发背后的小弟去开了门。
两个大汉,一个抱着一团棕色的摇粒绒,一个拎着一个大包进来了。
岑衿的视线定在那坨摇粒绒上。
还会动呢,那是什么小动物吗。
小弟才走到茶几旁边,那怀中的小动物就挣开束缚,跳下来了。
岑衿看着它悬空,心一紧,见到它安稳落地后,才松口气。
原来是小狗。
小狗没有逃跑,落地之后,朝着岑衿小跑来了。
岑衿微微咬着下唇,小心地将袖口挽起,然后蹲下来,伸手向那只小狗。
小狗跑到他的怀里,然后跳上他的手臂,一下又一下地拱着他的脸。
谭鹊对小弟使了个眼色,让小弟把东西放下之后,就出去了。
他在一旁也不打扰岑衿,而是撑着脑袋,看着坐在地上和小狗玩起来的岑衿。
因为白天岑衿说的那些话,总让谭鹊感到不安。
就好像岑衿随时都要走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