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好处,唯一的风险好像就是怕午木蹦跶不了多久就塌房,或者投资巨亏破产了。
好像风险也蛮大的?
一个说不好签进来的孟雨溪就要跟着倒大霉。
这孟雨溪蛮看好他们家老板啊。
什么风险,根本一点风险都没有!
午木不以为意。
他有系统,怕什么巨亏破产。
孟雨溪加进来全是好处,甚至还可以蹭他的系统业绩卡。
能参加他会使用业绩卡的项目就不说了,他都可以在孟雨溪的项目里挂个名,然后直接给孟雨溪使用业绩卡。
让手下蹭他的赛博粉丝。
石武虽然不知道业绩卡的事,但已经有了倾向,“老板,我倾向于签,这些资源不用也是放着浪费,不如签下她到我们手下,不浪费资源,能赚更多钱。”
他建议道。
这也是圈内很多公司的做法,项目总是要找其他艺人的,与其白白浪费,还不如交给手底下合适的艺人,有机会把手底下人捧红不说,还能再抽一笔成。
“而且当其他大火明星的老板,对老板你的名气来说也非常有好处,能更加稳固老板你的地位。”石武继续道。
圈内不少粉丝都是业绩粉,慕强粉,谁强追谁。
而又有什么能比,自己公司手底下的签约艺人也大火,更能证明自己实力强呢。
还给他和其他顶流和明星排名次?
其他顶流、明星就够和他手下坐一桌。
石武觉得这是一件双赢的事,可以接下来。
午木陷入思考。
确实好处不少,至少钱方面肯定是能多赚。
但也有麻烦,要他付出资源倒还好,毕竟抽奖本来就有很多歌是他自己唱出去不合适的,交给手下唱也行。
自己投资的影视,如果合适的话,插个人进去也是小事。
但要额外去操心手底下人的各种事就有点烦了。
联系商务,上节目,接项目,处理网上舆论,甚至说得罪了人,被人盯上也需要他去摆平。
他一个自己的这些事都不愿处理的人,哪里还乐意去给别人处理这些啊。
总不能让人签进来之后也咸鱼躺平吧,躺平咸鱼直接变成公司文化?
全部躺平还大赚?
午木脑子想了一圈后,还是嫌麻烦,“拒了吧,太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