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陆时祈没有疯,那说明他是真有做到的绝对自信。
裴慢慢顿时感觉心底暖暖的,像被什么东西填充,带来满满的踏实。
以前可不是这样。
以前心底总是空空的,冷冷的,偶尔被迫面对外界的狂风暴雨,更是刺痛的。
他真的很喜欢心底又暖和又充盈的感觉。
又幸福了小慢慢。
不管未来到底如何,起码这一刻,他感到了真心的幸福。
于是又说:“……也没事的,哥哥,你要是没做到,我帮你吃!”
反正他喜欢吃肥肉。
跟陆时祈的口味完全不同,除了各种甜甜腻腻的甜品外,裴慢慢也是肉食疯狂爱好者。
他喜欢所有肥滋滋的肉,喜欢咬下去丰富油脂在嘴里蔓延的感觉。
最喜欢肥瘦相间的三层五花,怎么吃都不会腻,堪称耐腻小霸王。
比起瘦肉,他就是更喜欢肥肉。
多好吃啊。
尤其是红烧肘子皮跟炖猪脚,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即化。
滑进嘴里的口感就跟果冻一样,还黏糊糊的,就着香喷喷的白米饭,他能连吃好几碗呢。
现在小脸蛋能这么软嫩圆润,光滑细腻,应该也离不开肥肉的功劳。
裴慢慢说这句话时,眼神出奇认真坚定,害陆时祈莫名其妙笑了一下。
说好是他没做到的惩罚,结果裴慢慢主动要来帮忙吃?
这还算什么惩罚呐请问?
但能帮吃肥肉,算是裴慢慢为数不多的作用之一了。
陆时祈也不是一口肉都不吃。
偶尔兴趣来了,还是能吃上那么一口两口的。
之前他会直接夹掉肥肉部分,然后有多远扔多远,从未觉得有什么不妥。
直到裴慢慢实在看不下去,亲自动手将肥肉部分夹掉,然后把瘦肉给了陆时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