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魔王是想用鲜血为饵,钓出封印的东西?”
然而这颗诡异的心脏当时忍住了,一直到自己穿越前的一段时间,才开始吸收。
越想越有可能。
刚死的尸体能量是最精纯的,之后每分每秒都会不断逸散,要真是这样,它可真能忍。
羽毛笔曾不屑地表示现在大陆居然用金币作为主要货币,金币已经流行有千年,那它起码是一千多年前的存在。
“打个赌如何?”
路迦眼神闪烁:“就赌我能在一盏茶的功夫内,知道你的身份。”
羽毛笔不客气地笑他痴人说梦。
“我赢了,你就帮我当三回打手。”
“输了呢?”
“我就去发动自杀式袭击,故意挑衅一名高手。”
“……”
重新定义自杀式袭击,伤己不伤敌那种。
这个赌注,完全戳中了羽毛笔的心巴!
它巴不得路迦赶紧死,反正是低级血契,不用承担太多反噬,届时再去普通城邦寻找下家。
“好。”
羽毛笔生怕他反悔,一口应下。
路迦嘴角勾起,找了个暗处,双方愉悦地签订第二次契约。
重新走出来的时候,路迦视线一扫。
巨石之城以人类居多,都是来走商的,各种族相处还算和谐。
此刻有几方不同势力的人正聚在路边酒馆聊天。
“魔王巡礼地之一竟放在荒芜之地。”
“管他呢,荒芜之地都是恶徒,全死了也无所谓。”
说话的人心事重重:“倒是一次性屠戮三个区域,魔王的力量似乎更强大了。”
路迦突然凑上前,掏出一枚金币,意思酒水钱他付了。
随后他自然地插入话题:“魔王应该是当世最强大的存在了。”
光头大汉看了他一眼,纠正说:“之一。”
人类圣城里,同样有能和魔王扳手腕的伟大存在。
路迦:“魔王一统魔域,建立地下城,也是最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