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枭贼》

第六章 双璧生辉(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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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周文献《考工记》记载:犀甲寿百年,兕甲寿二百年。足见犀牛皮甲之耐用。除此之外,犀甲由于防御力远超牛皮甲,可以降低厚度,相当轻便,更利于穿甲的武士进行灵活机动。

且,这队精锐剑盾勇士,竟不是单纯在阵地前方列线,守护阵地,而是如同一堵墙一般同时推进,预备迎击草军骑兵的下一波冲锋!

当中一位身量极高的大汉,横眉喝道:“孟绝海小儿!听说你在贼人当中颇有武勇,那就看看你能不能受得起我楚狂生一击!”

孟楷神色骤变,一边朱温却眼角轻挑,微笑道:“何劳师兄出手?为弟今天就为师兄斩了这妄人。”说话间,大夏龙雀宝刀斜指,血光闪烁,煞气逼人。

旁边一个矮子却桀桀冷笑:“不必了,听说草贼黄巢黄巨天新收了一个弟子,那就由我们结义兄弟俩人将汝二子诛灭好了。那边的小子,由我凤歌吟来取你小命!”

巨天,乃是黄巢的字。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朱温蔑道:“两个鼠辈,还敢用李太白的诗句为号,好大的口气!”

显然,“楚狂生”、“凤歌吟”都不可能是真名,而是这义兄弟二人行走天下所用的自号。

“你二人步战?”孟楷摇头道:“这未免太不公平。”他指向两名草军骑士:“将你俩的战马借给那两个敌将好了。无非是须臾取回来的事。”

孟楷器宇轩昂,一身腱子肉磊磊如铁,行事也如此堂堂正正,令官军诸将也为之侧目,隐生敬畏之意。

楚狂生、凤歌吟二人听孟楷这样说,显得有些尴尬。楚狂生讪讪道:“我兄弟二人怎可借用草贼战马,阵中有好马的送上来吧!”

泰宁军以步卒著称,骑兵甚少,但也不是完全没有。阵内当下有两名战士送出坐骑,让楚狂生、凤歌吟二人换乘。

有趣的是,凤歌吟的座驾,并不是战马,而是一条纯黑色的巨型大狗。这犬体格健硕,毛发浓密,下垂如雄狮,有着一张看起来很沮丧的脸庞。

此犬相当罕见,名为獒犬,乃是从吐蕃之地引种而来,据说三獒可斗一虎,不过并没有实战证据。

但这头獒犬确实异常高大,立在凤歌吟旁边,比凤歌吟这侏儒还高得多。按凤歌吟说法,此犬素来由他喂养,是玩惯了的,能够骑乘,以他的体型,骑马也不习惯。

由于三千越甲如今已经在泰宁军前方阵地列成水泼不进阵势,这帮人虽然只是手持长剑,却还有大盾护身,并不畏骑兵冲锋,因此战局实际上是进入了常见的单挑斗将环节。

这对义军来说,其实不利。楚狂生、凤歌吟虽然是齐克让招揽的武林高手,却不是什么大将,纵然战败乃至身死,对于泰宁军也不是什么要命损失。朱温、孟楷却是黄巢亲传弟子,义军重将,万一有什么闪失,对义军相当不利。

然而朱温在一边略一思忖,脑海中刹那雪亮一般。

楚狂生、凤歌吟二人看似嚣张无比,有勇无谋。然而他俩提出以步对骑这样吃亏的意见,便是迫得己方不得不应战。

同时,对方恐怕是掌握了孟楷爽朗豪迈的个性,知道孟楷不会让己方吃亏,定会允许他们乘马。如此精细的算计,不但证明了泰宁军情报收集之周密,以及齐克让麾下没有平庸之辈,更表明这两人绝非庸手,此战恐怕是一场恶战!

但事已至此,再反悔更不利于己方士气,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只见楚狂生、凤歌吟二人跨上马鞍,催马如飞,风驰电掣也似奔突而来,马术显然相当出色。

朱温催动马缰,与凤歌吟错马而过,一时间刀剑相交,铿锵锐鸣,直冲天穹。

一股巨力由大夏龙雀宝刀传递而来,震得朱温心头一凛:这矮子好大力气!

传说周武王伐纣时,周军中有异人“土行孙”相助,也是身量矮小,力大无穷,更能地行之术。这凤歌吟也是面如土色,形容猥琐,就如同那土行孙一般。

朱温自入门以来,经王仙芝、黄巢两位武学宗师指点,将原来的野路子武技整理梳拢,去粗取精,短短时间已有登堂入室的进境,手上又有大夏龙雀这样古之宝刀,谁想对上这矮子凤歌吟还隐隐落在下风!

凤歌吟长得形容猥琐,还是个侏儒,最讨厌的就是俊秀挺拔的美男儿。如今见朱温容止可观,不由心头一股无明业火,剑法攻得异常凌厉,只想将朱温迅速斩杀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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