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点是血迹,现场分布的血迹呈现了死者挣扎逃跑的路径,但这些血迹的出血量,却验证了周奕之前的一个判断。
颈动脉是第一刀,后面几刀是倒地后故意刺的。
因为最开始的出血量就很大,呈喷溅状。
如果是先捅了非致命伤,死者逃跑,凶手追赶继续捅刀,中间划破颈动脉,那最开始的血迹量不会这么大,血液也不会呈喷溅状。
所以之前周奕说颈动脉是第一刀的时候,吴永成立刻就联想到了这点,只是当时技术科那边还没出勘查报告。
周奕的一句话,就打破了他的固有思维,也是让他起了爱才之心的原因之一。
现场勘查是非常客观准确的描述事实,但基于事实推导结论,是办案刑警的事。
这是极强的观察力和丰富的经验才能做到的,吴永成不得不承认,自己都没看出来。
当然他这性格,不可能夸奖周奕。
第二点,就是脚印。
现场二十米范围内,一共发现了十二组不同的脚印,但是根据脚印的深浅和覆盖程度对比判断,只有三组是在案发时间段内留下的。
一组是三十六码,死者的;一组是四十五码,周奕的。
还有一组,是四十二码的脚印。
这个尺码就有点尴尬了,说是男人也有可能,女人也有可能。
如果是女人的话,那身高就应该在一米七左右,体貌特征就比较明显了。
不过从鞋底纹路推测,男士运动鞋的概率比较大。
所以周奕在说出凶手可能是女人时,吴永成不是太赞成。
“吴队,我看完了。”周奕把最后一口包子塞进嘴里含糊地说。
“有什么破案思路?”
“我觉得可以进一步缩小侦查的范围了,凶手应该是死者医院里的同事。”
“为什么?”
“杜晓琳家距离市三医院大概三公里多的路程,这个距离,以正常年轻女性的脚程,大约需要四十分钟左右。”
周奕敲了敲资料说:“这相当不正常。”
“从纸面数据看起来三公里不远,可下班步行四十分钟,这合理吗?还是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