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本身就是剖出内脏?
这有什么用?
有一种爽感?
如果在变态的眼中,这确实可能存在什么爽感。
对方是变态吗?
如果是变态,死者就不会死的这么轻松了,相较于剖出内脏,人死之前的挣扎与恐惧,更让变态能感到爽。
所以。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要找什么!?”
李建业眼角一跳,看着周围不断勘察的警察,又看了看照片。
凶手本人都不知道的话
那警察得怎么查!?
“不,我的意思是,凶手可能知道自己要找什么,但不知道究竟在死者哪里。”
“她可能知道自己要找的东西在死者身上,只不过不确定具体的位置。”
说着,徐嚯指了指自己。
“就像我们,知道她在找东西,却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一样。”
李建业若有所思。
这可能吗?
其实十分有可能。
举个例子。
就像你在家里,找遥控器。
你知道自己的目的是遥控器,但却找不到,又十分确定遥控器在客厅里,于是就开始翻箱倒柜的找着,将客厅搞得一团糟。
又像狗找骨头。
明明骨头埋在了地下,狗也知道骨头的大概位置,但一连挖了很多个洞都没找到。
“但”
“人的身体,能藏什么玩意?“
李建业眉头皱起,他抽出尸体的照片,放在徐嚯面前。
“你看。”
“从常理来说,人的肚子里只有器官。”
“最多也就是胃袋里的食物,但包括胃袋在内,凶手没带走任何一个。”
“所有流淌出的器官都没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