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开局请朱元璋退位》

第一百五十章 雷霆之势天变了(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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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了这些线索,税务司查起来自然是事半功倍。

自决定变征商税之后,朱允熥一直引而不发,收集这些线索,也是原因之一。

税务司既要从地方官府手中夺权,又要打击背后有人保护撑腰的大商人,不动则已,一动就必须以雷霆之势。

那些人是绝不可能乖乖听话的。

公开与朝廷对抗,他们倒也不敢。

可不公开对抗,也不等于没有办法。

有时候,软对抗往往比硬对抗更令人头痛。

毕竟,事情还要他们去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是自古历来的传统。

按常理来说,税务司成立后,最简单快捷的方法,是将地方官府衙门的负责征收商税的税吏直接转到税务司麾下,从此不再归地方官府衙门管辖,而是由税务司直辖。

这样能以最快的速度接手商税。

这也是素来通行的办法。

哪怕后世社会,基本也都是这样做的。

但朱允熥思考再三,决定干脆另起炉灶。

大明税务司不仅要成为大明朝最令人恐惧的部门之一,而且,也必须是大明最廉洁的部门。

但原来的地方税吏,与商人之间互相勾结,早已是蔚然成风。

别看老朱铁腕反腐,手段狠辣,实际上这种事情根本禁止不了。

因为商税与地税,田税不一样。

田税,地税该征收多少,都是有定额的,即便再怎么从中作梗,其空间也不大。

真要明目张胆的加税,那就是嫌老朱的屠刀不够快。

但商税的征收往往有极大的随意性,从评估货物的价值到是否承认其他地方官府发的征税凭证,税吏通常可以随心所欲的决定。

一批货物,在金陵价值二千两银子,在北平价值五千两银子。

按三十税一征税,到底是以金陵的为基准,还是北平的呢?

朝廷的法规,没有具体的规定。

说白了,执法的弹性空间太大,可操作范围太大。

腐败也就成了不可避免之事。

划转原来的税吏,将他们调配新的部门,这些人会一夜之间变得清廉,并秉公执法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反而会将不良风气带入到新成立的税务司,污染税务司的环境。

还不如干脆重新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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