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来说,野猪的皮厚度都可以超过1厘米,一些特殊的个体,其皮的厚度甚至可以达到两厘米。
如此厚实的皮在所有的中大型动物中,也算是佼佼者了。
更为厉害的是,这野猪皮并不是像家猪一样那么平坦细腻,野猪的皮上面布满了细小的颗粒状突起及较深的皱褐。
野猪的皮很坚韧,如果没有特殊的工具,基本上很难切割开来。这也是古代人长拿野猪皮用来做铠甲的重要原因。
了解野猪的就知道,野猪喜欢泥浴,而且雄兽还要花好多时间在树桩、岩石和坚硬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体两侧,这样就把皮肤磨成了坚硬的保护层。
周益民一看,连忙补上几枪。那头野猪终于倒在地上,挣扎起来,只是越来越无力。
“给我打最大的那头。”周益民喊道。
那头野猪明显就是领头的,有獠牙。
都说擒贼先擒王,打这种野兽也一样,要先把领头的那只打死,否则它们会不畏死地冲锋。
而一旦把领头的打死,就像抽掉了精神支柱一样,无心再战。
周益民的话还是很好使的,大家立即将枪口对准那头最大的野猪。
其实,主要是那头野猪也不是特别大,如果是那种五六百斤以上的,周益民才不去招惹呢!被那种野猪撞一下,不死也掉层皮。
领头的野猪嗷嗷叫地冲向周益民等人。
“大山,快去侧面打。”周大明指挥。
周大山应了一声,马上往旁边跑去,瞄准野猪的眼睛,连开了三枪。
那头四百斤左右的野猪,就倒在距离周益民他们七八米的位置。
没了那头大公猪,其他野猪立即四散而逃。
周大明他们也不是吃干饭的,一边追,一边打。
差不多一个钟头后,那群野猪被消灭得差不多了。
“已经打到这么多野猪,没有必要赶尽杀绝。”周益民开口道。
周大明他们也是一时间杀红了眼,回过神来,发现准备的子弹都已经打空,就算是想继续猎杀野猪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家开始返回,将打死的野猪收拢一下。
回到之前的位置,接近二十头野猪堆在一起,还是挺壮观的。
除了野猪,还有两头傻狍子。
他们打猎呢!两头傻狍子跑过来看热闹。
这不顺手就把它们给收拾了。
在这年代,没有可爱不杀的说法,大家只知道那也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