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尸改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千怎么算?》

荀志(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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阪田制片厂对面,吉泽家拉面馆,当雷克萨斯超跑停下来的那一刻,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常小鱼带着狗子进了拉面馆,没想到拉面馆的工作人员还没说什么,就有食客不屑的皱起眉头,上下打量着狗子,尔后用东瀛语嘟囔道:“他这么脏,怎么能进这里啊。”

有一说一,狗子确实邋遢,身上的衣服都看不出造型和款式了,像是在浸染过的黑油布,尤其是胸前的两块,明晃晃的,显然狗子经常在那个位置擦手。

常小鱼摆摆手,示意狗子跟他走,尔后两人坐在了角落里。

仔细翻阅菜单之后,常小鱼点了一份豚骨拉面,一份乌冬面,还有一份名古屋炸鸡翅,一个刺身大拼盘,而后问道:“狗子,你喝酒吗?”

狗子愣了一下,反问道:“大,大哥,你喝酒吗?”

“呵呵,我平时不喝,但在有些重要的仪式上,还是会喝一些的。”

狗子摇摇头,“大哥不喝,我,我,我也不喝。”

正巧服务员倒茶,可能是嫌弃狗子有些脏,站的有些远,倒的时候也心不在焉,想着赶紧倒完赶紧走,壶嘴一歪,倒在桌子上不少。

当服务员将茶水推到两人面前的时候,狗子好奇的用牙签,蘸着桌子上的水,写写画画。

起初常小鱼并未在意,片晌后不经意间看了一眼,不免愣了一下。

这看起来智商有问题的狗子,却写的一手好字,他竟然用牙签蘸着桌子上的水,在写《道德经》。

“你以前是个文化人吧?”

狗子愣了一下,抬起头呆呆的看着常小鱼,“大,大哥,什么是文化人?”

“你写的这个是什么,你知道吗?”

狗子摇了摇头,憨笑道:“不知道啊。”

“那你怎么会写呢?”

狗子还是摇头,“不知道啊。”

沉思片刻,常小鱼第一次认真打量着狗子,当他绕到狗子身旁,看到狗子后脑勺上一大块伤疤时,明白了大概。

他的头颅应该遭受过重创,看那个伤疤的模样,像是被人从狼牙棒或者其他带刺的坚硬物体击打过,从伤口面积来看,能活下来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或许正是这一击,让一个有文化,写的一手好字的人,变成了一个街头流浪汉。

“狗子,你会写自己的名字吗?”常小鱼问道。

狗子摇了摇头,常小鱼想了想,换了种说法,“这桌子上的字,是谁写的?”

“我写的啊。”

“你是谁?”

“不知道。”

“那写字的人一般会留下落款,你知道落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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