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是有点不大真实。。。
上一次。。。在空洞并肩作战啊。。。那得追溯到许久之前了吧?
还是。。。势不两立的宿敌时期呢。
所以说,宿敌啊宿敌。。。你到底是怎么做到把我给吃掉的呢?
“呵~”
她忽然轻笑了一声,惹得林恩满头问号,一时还以为媳妇是不是恶作剧在自己脸上涂鸦了。
看着他使劲盯着自己眼睛,企图从眸中的倒影看出些蛛丝马迹的傻样,克莉娅唇角的弧度漾得更开了一些。
爱意随风起吗?
她是那样容易动情的人吗?
不,当然不是。
但。。。
留存至今,也唯有面前这个傻乎乎的,有点可爱的,所谓的宿敌,才真真正正见过自己最风华绝代,也最狼狈不堪的面目。。。
同样,也只有宿敌的她,见过林恩最落魄,也最明媚自信似朝阳的帅气。
如果说,真正去爱上一个人的话,还有什么比最了解彼此的宿敌更有可能,更加合适呢?
爱是一瞬间的事情吗?
可他们,互相纠缠了十年啊。
哪有人是真正完美,再美的人,也总有难堪的一面。芙蓉白面,不过带肉骷髅,血肉污垢毛发肠。。。
喜欢,可太简单了,
她美,他帅,她身材好,他强壮威猛,都可以是理由。
可,若是这个人,生一场重病,旧日美颜不再,变得面瘦肌黄,皮包骨头,丑陋萎靡不堪,你还喜欢吗?
知道对方也会排泄放屁臭气熏天,肚子里装的全是污秽,你还喜欢吗?
知道对方杀人无数,甚至包括所谓无辜弱小之人,残忍程度令人生寒,你还喜欢吗?
觉得自己似乎爱上一个人了,与其观美,不如观丑,见其一切难堪丑陋之面,迈过这一坎,再看他,说爱,才不至于令人生笑。
而不巧的是,这宿敌。。。
正是见过彼此千面,最为了解,最为知心,最为特别之人,兴许。。。
就算一切照旧,他俩也有哪天会突然抽疯,打着打着亲对方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