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
子曰:“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翻开《论语?子罕》,这句看似简单的记载,却如同一幅生动的画面,将两千多年前孔子的言行举止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眼前。初读时,或许只觉得这是孔子遵循礼仪的日常表现,但当我们深入了解春秋时期的社会背景、礼仪文化,以及孔子一生所倡导的“仁”的思想后,便会发现,这“必作”“必趋”的动作背后,藏着一位先哲对生命的敬畏、对他人的仁爱、对礼仪的坚守,更藏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珍贵的人文精神。这种精神如同温润的泉水,历经千年岁月的冲刷,依旧滋养着我们的心灵,为当今社会如何待人处世、构建和谐人际关系提供了深刻的启示。
一、春秋礼仪:“必作必趋”的文化土壤
要真正理解孔子“必作必趋”的行为,首先需要回到他所处的春秋时代,了解当时的礼仪文化背景。春秋时期,虽然周王室衰微,“礼崩乐坏”的现象已初现端倪,但礼仪作为维系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言行的重要准则,依旧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从天子、诸侯到士大夫、平民百姓,不同阶层的人在不同场合都有着相应的礼仪规范,这些规范渗透到服饰、言行、交往等方方面面,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齐衰者”,指的是穿着齐衰丧服的人。齐衰是古代丧服的一种,仅次于斩衰,用粗麻布制成,衣边缉齐,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服丧期限从一年到三年不等。在古代社会,丧礼是礼仪体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对逝者的哀悼,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伦理亲情的维护。当人们看到穿着丧服的人时,主动表现出庄重、肃穆的态度,是对他人悲伤情绪的理解与共情,也是对丧礼礼仪的遵守。
“冕衣裳者”,则是指穿着礼服、戴着礼帽的人。冕是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等在举行祭祀、朝聘等重大礼仪活动时所戴的礼帽,衣裳则是相应的礼服。在春秋时期,“冕衣裳者”往往代表着一定的身份地位,或是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责,他们的服饰本身就象征着礼仪与秩序。对“冕衣裳者”表示敬重,不仅是对个人身份的认可,更是对社会礼仪规范和公共秩序的维护。
“瞽者”,即盲人。在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医疗条件有限,盲人等残疾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生活面临诸多困难。但古人对残疾人并非漠视,反而在礼仪和道德层面有着特殊的关怀。《礼记?曲礼》中就有“凡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于家。君言至,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归,则必拜送于门外。若使人于君所,则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则必下堂而受命。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尸必式。乘必以几。齐者不乐不吊。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唯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于内。生与来日,死与往日。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吊丧弗能赙,不问其所费。问疾弗能遗,不问其所欲。见人弗能馆,不问其馆。赐人者不曰来取,与人者不问其所欲。适墓不登垄,助葬必执绋。临丧不笑。揖人必违其位。望柩不歌。入临不翔。当食不叹。邻有丧,舂不相;里有殡,不巷歌。适墓不歌。哭日不歌。送丧不由径,送葬不辟涂潦。临丧则必有哀色,执绋不笑,临乐不叹;介胄,则有不可犯之色。故君子戒慎,不失色于人。国君抚式,大夫下之;大夫抚式,士下之。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侧。兵车不式,武车绥旌,德车结旌。史载笔,士载言。前有水,则载青旌。前有尘埃,则载鸣鸢。前有车骑,则载飞鸿。前有士师,则载虎皮。前有挚兽,则载貔貅。行,前朱鸟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招摇在上,急缮其怒。进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四郊多垒,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广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临祭不惰。祭服敝则焚之,祭器敝则埋之,龟策敝则埋之,牲死则埋之。凡祭于公者,必自彻其俎。卒哭乃讳。礼,卒哭乃讳。礼,生名,死字,名,终将讳之。故君子讳名,名车曰乘轩,名马曰乘黄,使者自称曰某。君命,大夫与士肄,在官言官,在府言府,在库言库,在朝言朝。朝言不及犬马。辍朝而顾,不有异事,必有异虑。故辍朝而顾,君子谓之固。在朝言礼,问礼对以礼。大飨不问卜,不饶富。凡挚,天子鬯,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庶人之挚匹,童子委挚而退。野外军中无挚,以缨,拾,矢,可也。妇人之挚,椇榛脯修枣栗。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于国君,曰备酒浆;于大夫,曰备埽洒。”这些记载详细地规定了人们在不同场合的礼仪规范,其中也包含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如对瞽者,古人强调要以温和、友善的态度对待,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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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的礼仪文化背景下,孔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虽少,必作,过之必趋”的行为,并非刻意为之的做作之举,而是对当时社会礼仪规范的自觉遵守,是将礼仪内化为自身行为习惯的自然体现。“作”,即起身、站立,当看到这三类人时,即使对方年纪尚小,孔子也会从座位上站起来,以示尊重;“趋”,即快步走,当从他们身边经过时,孔子会加快脚步,既表达了敬重,也避免打扰对方。这两个简单的动作,看似微不足道,却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道德准则,是孔子对他人身份、处境和情感的充分尊重。
二、仁心为本:“必作必趋”的思想内核
如果说春秋礼仪是孔子“必作必趋”行为的文化土壤,那么他一生所倡导的“仁”的思想,则是这一行为的内在思想内核。孔子的思想体系以“仁”为核心,“仁”即爱人,是对他人的关爱、同情与尊重,是处理人际关系的最高道德准则。而“必作必趋”的行为,正是“仁”的思想在日常生活中的具体实践,是孔子将“爱人”的理念落实到言行举止中的生动体现。
(一)对“齐衰者”:共情与生命敬畏
面对穿着齐衰丧服的人,孔子“必作”“必趋”,首先体现的是对他人悲伤情绪的共情。丧服是悲伤的外在符号,它向外界传递着逝者离世、生者悲痛的信息。孔子看到齐衰者,能敏锐地感知到他们内心的哀伤,通过“作”“趋”的动作,表达自己对他们悲伤情绪的理解和认同。这种共情并非简单的同情,而是一种深层次的情感共鸣,是将他人的痛苦视为自己的痛苦,将他人的悲伤纳入自己的情感体验之中。
在孔子看来,生命是宝贵的,死亡是生命的终结,值得每个人敬畏。齐衰者的存在,提醒着人们生命的有限和无常,因此对他们表示敬重,也是对生命本身的敬畏。孔子曾说:“未知生,焉知死?”他虽然强调要关注现实的生活,但并不否认对死亡的正视和对逝者的哀悼。通过对“齐衰者”的尊重,孔子引导人们重视生命、珍惜生命,同时也重视亲情、友情等人类最基本的情感纽带,维护社会的伦理秩序。
据《论语》记载,孔子在居丧期间,“食不甘味,闻乐不乐”,他亲自体验丧亲之痛,深刻理解丧礼对于生者和逝者的意义。因此,当看到他人处于丧期时,他能感同身受,用自己的言行表达对他人的关怀。这种共情与生命敬畏,是“仁”的思想在情感层面的体现,它让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更加紧密,让社会充满更多的温情与善意。
(二)对“冕衣裳者”:对秩序与职责的尊重
对于“冕衣裳者”,孔子“必作”“必趋”,则体现了对社会秩序和他人职责的尊重。在春秋时期,“冕衣裳者”所代表的不仅是个人的身份地位,更是社会分工和公共职责的象征。他们可能是主持祭祀活动的官员,肩负着沟通人神、祈求国泰民安的重任;也可能是参与朝聘事务的大夫,承担着维护国家间关系、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责。他们的服饰和身份,与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秩序紧密相连。
孔子一生都致力于恢复周礼,维护社会的等级秩序和伦理规范。在他看来,每个人都应在自己的身份和岗位上尽职尽责,遵守相应的礼仪规范,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对“冕衣裳者”表示尊重,就是对他们所代表的社会秩序和公共职责的认可与维护。这种尊重并非对权力的盲目崇拜,而是对他人为社会所做贡献的肯定,是对社会分工合理性的认同。
孔子曾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这里的“礼”和“忠”,本质上就是对社会秩序和职责的遵守与履行。“冕衣裳者”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和公共职责的承担者,他们的工作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孔子对他们的尊重,也是希望通过自己的言行,引导更多人重视社会秩序,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共同构建一个有序、和谐的社会。
(三)对“瞽者”:对弱者的关爱与平等尊重
在这三类人中,“瞽者”作为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孔子对他们“必作”“必趋”,最能体现“仁”的思想中对弱者的关爱和平等尊重。在古代社会,弱势群体往往容易被忽视甚至歧视,但孔子却给予他们特殊的关注和尊重,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孔子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人格尊严,无论身体是否健全、身份是否尊贵,都应得到他人的尊重。“瞽者”虽然看不见光明,但他们同样拥有情感、智慧和尊严,不应因身体的缺陷而被区别对待。孔子通过“作”“趋”的动作,向“瞽者”传递出平等的尊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与温暖,而不是冷漠与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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