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告诉陆明月,我以前,跟张志洪其实是大学同学,他比我小一届。
邓晴长得漂亮,家世也不错,很多男生都喜欢她。张志洪也跟她表白过,但邓晴当时一心考研,当场就明确拒绝了他。
有一天晚上她放学,被几个混混堵在小巷子里调戏,差点被强暴。是张志洪救了她,但也因此被打断了一条腿。
邓晴的父亲就是他们学校的教授,为人正派又死要面子,反复叮嘱她好好照顾张志洪。
一来二去,邓晴和张志洪就越来越熟了。
后来,在邓晴毕业的时候,张志洪布置了一个浪漫的表白现场,当着所有人的面向她求婚。
张志洪为了救邓晴瘸了一条腿的事情,几乎整个学校都知道。当时所有人都在起哄,英雄救美就应该以身相许。
邓晴就是在这样的氛围里,被迫点头答应求婚。
陆明月听得直皱眉头。
不管有没有见过张志洪,她都觉得不对劲。
她问:怎么就那么巧,你被混混围堵的时候,就被张志洪遇到呢
是啊,怎么就这么巧呢邓晴面无表情地说:如果可以重来,我真宁愿当时没有遇到张志洪。
最多她报警,再被流言蜚语缠身,都不会比现在更加糟糕了。
说到这,邓晴苦笑了一下,其实刚结婚的时候,张志洪对我还不错的,我婆婆也待我好。
直到后来,小姑子离婚带着孩子回娘家住,吃住费用,全都从我的钱里面出。
邓晴劝小姑子出去找份工作。小姑子想进盛世工作,让邓晴帮她进助理部。但她连高中学历都没有,邓晴厚着脸皮去跟人事打招呼,好不容易帮她求来一个文员的职位。
结果,却被小姑子记恨,认为邓晴瞧不起她,没给她找到好的职位,没上几天班就不上了,还天天在家搬弄是非。
时间一长,张志洪对我越来越差,也许他也后悔过为救我而断掉的腿……
邓晴从来没有跟任何外人说过自己家里的情况,节内容慢,请下载好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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