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倒是举个例子:“他其实不喜欢泡芙,确切说,是不喜欢猫,很不喜欢,第一天,甚至想把它丢出来。”
她还记得林晋慎见到泡芙时的惊愕跟讨厌,问是不是活的,反应好夸张,像是下一秒可以将泡芙包着被单给丢出去。
听到自己名字的泡芙停下来,回头,茫然地喵一声——有事?
陆宜跟着道:“但是他现在会摸摸它诶,他们现在能相处得很好。”
徐女士听完,懂了。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天生一对,更多是相处磨合,因为喜欢,所以才会甘愿作出改变。
“可能现在还没那么好。”
“但以后,应该会更好。”
这是陆宜的全部想法,他们还有太长太长的时间要一起度过。
事实证明,人是经不住念的。
陆宜跟徐女士散完步,往回走,牵引绳忽然扯动起来,泡芙往前冲,她被扯动下,抬眼,几步距离开外,立着道熟悉的高大身影。
“晋慎来了,你不是说要在家住几天吗?”
徐女士以为林晋慎是来接陆宜的。
陆宜同样误会,下意识以为是没跟他说清楚。
“妈。”
林晋慎礼貌跟徐女士问好。
他刚下车,外套脱去挂在手臂间,在昏黄路灯下,他挺立得笔直,眉眼清隽,好像刚给学生上完课的教授。
泡芙蹭着他的裤管,对他的出现表示欢迎。
司机从后备厢取下行李。
陆宜跟徐女士同时愣了下,这是要住下的意思?
徐女士笑,揶揄道:“还以为你是来接我们家小公主回去的。”
只有陆宜绷着面皮,为徐女士那句“小公主”,在私底下偶尔会这么叫她,但没有在外人提起过。
林晋慎:“没有,可能要打扰爸妈几天。”
“快进去,外面热。”
徐女士回过神,招呼着他进房子,陆康成听到声音,从书房出来。
“爸。”
“诶,什么时候到的?”
“刚刚,刚好跟妈她们碰上。”
“……”
“小宜也没提前说你来,这孩子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