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调听起来轻松极了,好像根本不是什么难事一样。
但其实那段日子不止两个多月,得有小半年。
只不过任克明向来是那种不愿重提旧事的人,过去了的事就是过去了,再说与黎昌听也只是徒增对方的担忧。
那一年,任克明十六岁,文八岁。
为了文逐渐加重的病情,他不得不回国尝试投奔任家。
当时初回国,也是初到首都城。
住宿、交通,一切生活上的事情都从头做起,他摸着包里仅有的一千多块钱,去住那种几十块钱一夜的宾馆。
好不容易摸清任家的公司在哪儿了,走到楼下却连门都进不去。
他不甘心,就那样在楼下面蹲着,对比着网上自己父亲任临的照片以及母亲留下的一张合照,一个一个看大厦前从或黑或白的豪车里下车的人。
然而等了小半个月吧,都没等到任临。
不过他发现,这半个月里虽然没有见到任临,有一个女人的面孔倒是时常出现。
晚上回宾馆后对着任氏集团的人物表一个一个比较,终于确定了这人的身份——
任秀琴,任临的妹妹,也就是任克明的二姑。
对,就是之前任家家宴上被任克明和黎昌气到倒地直呼的那位。
任克明于是改变策略,尝试和这位二姑对上亲缘关系。
然而二姑在上车前只是侧眸淡淡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带着与生自来的轻视,然后轻飘飘地说:
“我大哥的儿子海了去了,不过是一颗精子的玩意儿,任家凭什么认你。”
是啊。
任家凭什么认他。
不过是一个没妈的私生子,连自己父亲的面都还没见过,这就急着回来认祖归宗了。
任临那样风流成性的人,难道还缺一个儿子吗?
然而缺不缺的都不影响任克明。
因为这事本身就不在任家缺任克明,而在于任克明缺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