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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举枪打碎玻璃,随后并没有着急冲出去,而是紧紧盯着黑麦藏身的位置,屏息片刻后,他抬手射出两发子弹,同时轻手轻脚地倒退出了咖啡馆。
黑麦仍没有动静。
他不敢向着街对面跑,那会让他暴露在大街之中,而且一旦黑麦向他射击,他无处可躲。
他没有自信在这场火并中胜过黑麦。
因此他一边警惕着黑麦,一边倒退,撤到了一旁的小巷子当中。
这里是一条死路,巷子的尽头不是围墙,而是提无津川的下段河流。
因为同样的理由,他不可能跳进河里逃跑,那是找死。
唯一可以称得上退路的是一旁矮楼的侧梯。
如果通过侧梯爬上天台,他就有可能跳到其他楼房去,找到一丝甩掉黑麦的希望。
黑麦多少应该会顾忌他在一旁架枪,所以没那么快追出来,苏格兰想了想,轻巧地爬上侧梯,无声无息地向天台爬去。
只是极度紧绷的神经,加上手腕伤处带来的疼痛,让他额头泌出了大量的汗珠,时不时滴落在铁质的楼梯上,发出微弱的嘀嗒声。
五个折返楼梯后,他终于爬上了天台。
然而就在他准备观察该往哪边跳时,身后却传来一声有力却冰冷的呼唤。
“Scotch!”
看着黑麦举起左轮,苏格兰心中一沉,迅速回身举枪,同样对准了他。
“看你的反应,是默认了自己的卧底身份啊。。。。。。”黑麦沉吟一声,竟然缓缓将手中的枪放下了。
“知道吗,你的一个小秘密。”他紧盯着苏格兰手中的枪,声音低沉。
苏格兰不为所动,双手握紧了枪,随时准备扣动扳机。
“你的惯用手是右手没错吧?”
黑麦一步一步,朝着苏格兰慢慢逼近,苏格兰没有贸然开枪,而是一点一点向后退,直到来到天台边缘,退无可退。
“你在组织的地下靶场训练手枪时,总是刻意练习单手持枪,但我在好几次出任务时观察过,当你双手握枪时,反而准度更高。”
“是因为警校时的习惯吧?”
他目光锐利,直直刺向苏格兰,仿佛十分确信自己所言便是真相。
“因为你已经习惯了警校里教的标准持枪姿势。”
苏格兰手心不禁出了些汗。
“在左手受伤的情况下,双手持枪的姿势反而会受到辅助手的影响,导致瞄准变形。”
黑麦自信地笑了笑:“这个距离,再加上你左手受伤,我可以轻松躲掉你的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