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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三五朋友坐在一张小桌,叫上两三个菜。
推杯换盏,互诉这段时间的不易。
“我准备离开这个鬼地方,去别的地方讨生活。”常三看着两位好友道。
“我也想走,可又能去哪儿。”柳青山道。
“当初与县衙借种粮时,就签过契约文书。
五年之内不得离开原地,违令者斩。”
陈明朗不由得提醒各位,县衙的契约书不是儿戏。
没有县衙出具的路条,一离开本县就会当成难民或流民抓起来,送到北方去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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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熬吧!总会有出头之日的。”柳春山喃喃地道。
“这日子过得压抑,没有一点儿好心情。
成天昏昏噩噩,根本不知要干什么。”
“……”
“……”
另两人黯然,一时之间大家都有同样的感觉。
小摊主好不容易将人送走,立马收摊走了。
因为,黑衣人在街头出行,路人必须回避。
否则,后果自负。
一阵阵黑风刮过,青渭镇死一般寂静。
树叶落地的声音,清晰可闻。
虫鸣归于死寂,阴风从街口刮过。
‘呜呜~’
流浪狗夹着尾巴,钻进狗洞留出半截屁股在外。
两爪抱头,狗牙吓得咯咯直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