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

第389章 合着,就我好说话是不(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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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着,就我好说话是不。

再次闲聊一会,林河打算离开。

李大有叫住他们,“雷大娘,这都晌午了,我给你整个馍吃吧。”

“不用了。”雷萨婆摆摆手,“老太婆我吃不惯这个。”

“来一个吧。”李大有劝道:“不要钱,刚才这位律师不是付了十块钱嘛,给你们买一送一。”

“不要钱哈,那行。”雷萨婆笑呵呵的说道。

林河抬头,死死的盯着李大有,你他娘的,还挺会做生意的。

合着,我这给你们跑官司,费劲巴拉的找证据,中午连顿饭都混不上,到头来还要我自己倒贴一个肉夹馍?

路上,一个肉夹馍吃的老太太满嘴流油。

林河想了想道:“老太太,要不这样吧。”

“咱们分头行头,您继续在这条街上溜达溜达,看看谁愿意给我们出庭作证。”

“至于我呢,就先回去,再想想你儿子的案件,还可以从哪方面做突破口。”

眼看都要到中午了,林河可不想再搭钱请她吃顿饭。

毕竟,这律师费自己可是一毛钱都没拿到呢。

雷萨婆抹了抹嘴角道:“张律师,我儿子的性命可是交到你手上了。”

“你可一定要想想办法救他啊。”

“律师费的事情,我们家一定会砸锅卖铁给你凑上的。”

她也知道找律师打官司都要先付钱,人家林河没提钱的事情,自己可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再说吧!”

林河摆摆手,大步离开。

回到律师,林河冥思苦想,愣是不得要点。

这件案子,到底该怎么搞?

案件现在明摆着,陈大志是持刀伤人,就算那个李世豪现在脱离了危险,但起码是一个故意伤害罪。

而且从当时的情形上来看,对方起码都是重伤。

故意伤害,造成了对方重伤的后果,可判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检方想要陈大志被重判,也不是不可以起诉后者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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