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难以求证的历史细节上随意演绎。
“各种以野史秘闻为题材的作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当事人的历史形象。
“不能给秦桧找一堆不得已的理由,然后暗示秦桧本来不是坏人,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大宋朝廷云云。”
到这个时候,沈复和很多大臣们,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不是说朱靖垣的命令不合理,而是有种“还能这么写”的感觉?
然后就是,怎么可能会有人这么写?
谁敢给秦桧翻案?
历史上,对历史人物的评价,也许会随着时间而变化。
但是往往是朝着一个方向不断递进。
完全彻底反过来的,而且是把岳飞和秦桧这种人,都要反过来的说法,实在是有点骇人听闻了。
所以沈复就忍不住开口了:
“陛下……这个,只要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胡编乱造,哗众取宠吧?”
朱靖垣有前世的记忆,对这种事情是早就有经验了,所以现在就非常直接的反问:
“万一有了呢?现在识字的人越来越多了,能写点东西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说不定有人就想要哗众取宠,搞点什么骇人听闻的话题了呢?
“朝廷的老先生们也许没有看过,民间流传的小段子和秘闻野史上,未必就没有相关的内容。
“就算是真的没有人这么做,把规矩列上去总不会是坏事。
“如果有人想干,朝廷正好提前立刻禁止项,也算是有个处理的依据。”
沈复等官员听了之后只能轻轻点头答应着。
确实,反正用不上不影响,用上了正好有所准备。
朱靖垣继续说明自己的想法:
“第四,建立文艺作品和新闻报刊内容分类分级制度。
“根据文艺作品的内容,分成不同的类型和等级,给出不同级别的发行范围,做出不同程度的宣传限制。
“首先要对内容的可信度评级,可以参考典型的历史文献这样划分:
“甲级:原始档案,也就是未经处理的第一手资料,包括未经处理的录像录音,朝廷公文和各种协议。
“乙级:官修正史,有公信力的机构整理过的历史和档案文件,裁剪整理过的录像和录音,各种文献报告。
“丙级:民间野史,也就是民间学者整理过的历史,没有公信力的机构处理过的影音,纪实类作品和纪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