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些人商量好了,真的想脱离他们的组织然后私底下行动?
这不应该啊!
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虽然这些小的组织,他们每年会缴纳一些费用。
但是他们得到的好处是多多的,比如消息互通,利益分配等等。
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互通消息!
也就是说一旦有一个人得到的某些消息,那么这些消息就必须得共享出来。
这样是对整个组织都有利的事情,这么多年大家也都是这样干的。
当然,坏处也并不是没有,但是凡事还要看有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在消息共享这方面,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
那么黄卢超这说法就不成立了。
说法不成立,自然就有人会提出来疑问。
比如一个贼眉鼠眼的头目:
“黄老大,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们是自己离开的吗?”
面对这些人的提问,黄卢超还真的有证据。
比如:
“这个确切的证据没有,但是也有很多疑点重重的证据。”
“我相信很多人都去看过失踪的这些人的住处。”
“里面的东西全部拿走了,能用的不能用的,一件不剩。”
“很显然不合理!”
众人开始沉思黄卢超的话。
好像确实如此。
如果被抓或者被杀,最多拿武器,还有一些重要的东西给拿走也就是了。
没必要将被子,等生活用品也给拿走。
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人真的是自己联合起来,然后私自离开的。
不然,他们的衣服被子去哪了?
难不成别人杀人还带走他们的被子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