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修细思极恐。
毕竟范谣,他不熟。
与郑修结缘、并辛辛苦苦背着郑修爬上天阴山的人,是和尚,而不是范谣。
他们不是同一个人。
郑修想到此处,纠结了。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陷入他人的“人格之争”里。
糟,如今和尚不知为何,仍未恢复记忆。一旦让范谣发现和尚,也不知会发生什么事。
也不知范谣是否知道自己的“心魔”变成了“本尊”,郑修将心比心地去思索这个问题时,如果换做他落到范谣的处境……
“换做是我,我会毫不犹豫杀了和尚。”
谁也不想自己的身体被“其他人格”占据。
太他妈复杂了。
郑修揉揉头发,入夜后,街上行人寥寥,郑修只能收摊。
赚到钱后,郑修在客栈多开了一间房,无需再被谢洛河嘲笑自己“猴急公子”了。
工匠们陆陆续续从燕州各地抵达漓城。
百晓生忙前忙后,花了重金,采购挖山工具。
如此大的动作,要想瞒过官府的人,就必需偷偷摸摸地进行。巧了,偷偷摸摸正是百晓生的长处,换做其他人来,都不行。
时间流逝,在工匠们即将齐聚时,郑修与谢洛河终于等来了谢云流。
“老妹啊!呜呜呜!”
百晓生将谢云流带来时,为避人耳目,豪横地将客栈大堂包下,外面挂上了“东主有喜”的牌子。
谢云流撞门而入,脑袋光秃秃地寸草不生。
他一看见谢洛河,便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朝谢洛河冲上去,无视一旁的郑修,正准备一诉这段日子的思妹之苦。
“哥~”
谢洛河甜甜地笑着,此番表情难得一见。
可当谢云流看见谢洛河那包成粽子般的手时,猛然一愣,勃然大怒,将上衣脱了,露出精壮的胸大肌,咆哮道:“是哪个混蛋将我妹捆成这样!好歹毒的心!”
谢云流第一反应便是,谁如此不知好死,在我妹手上玩这些特别的。
捆绑什么的。
谢洛河微微一笑,指了指一旁准备逃走的俏公子。
“混账书生,纳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