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打有马的骑兵!”
“有多快?”
“呵呵,只要敌人打马出现,就能立即发射!”
“我所发明的快枪,比三眼铳,飞枪筒快数倍,且造价只需要半块儿银元,合银子不到半两,这快枪虽然只能发一弹,但发射迅速,前段是长矛!”
“子弹可以打马。”
“射击之后,手持枪身变为长矛,用来刺杀无马的步兵。”
“若是十眼铳和快枪配合,必能使我大明官兵战力大增!”
朱檀得意洋洋地诉说自己的发明。
其实所谓的“快枪”是明代的一种火铳,这种枪最开始比较普遍,是先在火铳里装填好火药弹丸,在对阵蒙古骑兵时,先放枪,然后变成烧火棍长矛作战。
到了后世,戚继光曾经对这种枪进行过改装。
到了射速快又准的鸟铳出现,便被逐步淘汰了,后来辽东李成梁的辽东铁骑多用这种改造过的快枪,又能射击,又能轮起来当烧火棍,还能当长矛刺杀。
朱雄英撇了撇嘴,不由说道:“十叔啊,你是怎么想出这种战术的?”
朱檀双手叉腰,哈哈哈哈大笑起来。
他学着朱雄英的模样,微微摇头叹气,撇着嘴叹道:“哎,天不生我朱檀,大明如长夜啊。”
“我之才华,比你那师傅朱不败前辈如何?”
“可惜这朱不败长了红毛不敢见人,又害怕溺水,否则我定要请他来见识见识我的发明,说不定心情好,可以收他为徒哇!”
朱雄英张了张嘴。
算了,我认怂!
若是和自己这十叔杠上,他必定会再找些由头来和自己掰扯。
“对,十叔你可真是个小天才!”
此言一出,朱檀更加高兴了。
“哈哈哈哈哈……”
“大侄子呀,你还是太年轻呀。”
“好好干,等你到十叔我这年岁,也能有十叔我的成就了,哎,寂寞啊……”
“天下才子八百万,见我也须尽低眉呀。”
“嗯嗯嗯,阿叭阿叭……”朱雄英撇着嘴,脸上带着苦笑。
“十叔……虽说侄儿知道你年少多金,但也不能这般挥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