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字的难度可比硬笔高多了,而且线纸没有横竖框架,必须保持字面大小统一,排序整齐。
若是不小心写错一个字,或墨迹晕开,就意味着整页都要重头再来。
因为缺乏经验,一开始陆雩浪费了好几张纸。
到后面,他渐渐找到感觉,如鱼得水,抄书速度也快上不少。
“呼~”写完十页后,陆雩放下笔,起身伸了个懒腰。
他看了眼外面暗下来的天色,喃喃:“太累了。”
按照如此速度计算,日夜不停,大半个月后他才能抄完一本书,挣得八百文辛苦钱。
陆雩心道,这么看抄书也不是长久之计。
他并不是能吃苦的人。
上辈子陆雩习惯用金钱去换取时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要是出去玩遇到什么需要排队的网红餐厅酒吧,他绝对会掏钱买黄牛先进。
过惯了轻松日子,突然要让他用时间去换取金钱,有些无法适应。陆雩琢磨有没有更省力的方法?
譬如写书。
陆雩脑子里倒已萌生了个想法,但还是要有空去县里书局一趟,方能从长计议。
把桌上物品粗略收拾好,陆雩就出来和季半夏一起坐在院子里吃晚餐。
粗茶淡饭,足以饱腹。他夹菜,吃得很香。
然而就在这时,小院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来人是原主的私塾同窗,汪云琛。
他拎着两条咸鱼,鬼鬼祟祟地敲响了陆家大门。
听到敲门声,季半夏放下碗筷。
“我去吧。”陆雩先一步起身。
他走过去打开门,一看到是汪云琛,表情就不大好看了。
汪云琛比原主大两岁,也在镇上严秀才的私塾读书。
两人素来交好,关系不错。但年仅十四的原主这次会去红香楼,就是他在背后怂恿的。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原主交友不慎,才会在歪路上越走越远。
“你来做什么?”陆雩冷冷道。
汪云琛像是没看出他的厌恶,递上咸鱼,笑道:“陆弟,听闻你在县里进了医馆,如今身体可有好些?为兄今日特地给你送上两条咸鱼,你拿回去,让你内人煮了,补补身体。”
陆雩:“不劳烦你操心。”